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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8 15: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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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南教函〔202054)文件精神,拟定平塘县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普通高中优质发展为目标,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新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目标任务

凡年满6岁半(20142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部进入小学一年级入学。“小升初”毕业生严格执行对口交接、整班移交制度,一个不少地直接升入本乡镇初中或学校布局调整后划片指定的初级中学。

1.县城区小学招生720人(其中:平湖一小4个班180人,平湖二小2个班90人,实验小学8个班360人,平湖四小2个班90人);

2.县城区初中招生1400人(其中:平塘二中10个班500人,平塘三中12个班600,平塘四中6个班300人)

3.县民族中学招生1850人(含体艺特长生50人)。

4.民办金伯乐实验学校招生1090人。(其中:三年级3个班135人,四年级3个班135人,五年级3个班135人,六年级3个班135人,七年级6个班300人,八年级3个班150人,九年级2个班100人);

三、组织领导

为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开展,调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熊都恒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周承丹  县教育局副局长

              邓  剑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聂吉权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镇(乡、街道)中心校、初级中学、县民族中学、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负责人),平湖一小、平湖二小、平舟实验小学、平湖四小校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科,邓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韦玉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入学办法

(一)小学阶段

1.辖区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辖区持有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的适龄儿童。辖区户籍适龄儿童,以户籍为依据,凭地方人民政府签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公安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就近入学;非辖区户籍在招生范围内有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的适龄儿童,凭法定监护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和购房交款票据”、《公安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服务区内学校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有稳定工作、收入并上交各种保险在县城区和镇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务工、经商地镇(乡、街道)中心校提供务工或经商证明、公安户口簿、经社区(居委会)审核的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外县户籍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以及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我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最近一年以上的原始缴费单据或县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最近一年以上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由镇(乡、街道)中心校根据务工或经商所在地学区,由镇(乡、街道)中心校签发《平塘县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中心校审签意见后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二)初中阶段

1.镇(乡)初级中学招生。农村“小升初”毕业生严格执行对口交接、整班移交制度,直接升入本乡镇初中或学校布局调整后划片指定的初级中学。卡蒲乡小学毕业生划片到县第二中学就读,平舟镇小学毕业生划片到县第三中学就读;牙舟镇卡罗片、谷硐片小学毕业生直接进入牙舟中学就读(也可以择校就读县第三中学)。

2.县城区初级中学招生。根据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所处地理位置和县城区城市化建设人口居住变化情况,县城区“小升初”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城区初中均衡发展”的原则,以“实际居住地划片”招生入学。

(1)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

(2)招生入学依据。

根据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居住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交款票据”等有效证明的实际居住地划片入学。

在招生辖区有自建房但无房屋所有权有效证明的,以街道(社区)出具自建房证明为依据划分到相应的初中就读(附房屋建筑物远、近景图片和详细住址)。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县城区小学毕业,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合同等和务工地址有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为依据,划片就读。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无法提供务工合同等和务工地址有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依据的县城区小学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县第三中学就读。

“小升初”毕业生因户籍变更、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需要到原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初中就读,学生及家长必需向原户籍所在地中学提出申请,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报教育局审核后方能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初级中学报名注册。

3.金伯乐实验学校招生。根据金伯乐实验学校办学实际,由学校自行在县内外招生。

(三)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实行全州统一招生录取,录取平塘民族中学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公安户口簿、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塘民族中学报道注册。

(四)特殊教育

1.县内户籍听残、视残、智残“三类残疾”儿童达到入学年龄后,必须持公安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健康体检表、学生预防接种证到平塘县特殊教育学校接受特殊教育。轻微“三残”学生可选择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类残疾”学生。

五、招生入学程序

(一)广泛宣传。6月上、中旬,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向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平塘县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各校的招生计划、中小学划片范围、入学程序、预登记时间、入学时间、审核时间、审核地点等,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二)摸清底数。6月下旬,各小学一是摸清新生入学人数;二是完成“小升初”分流工作。金盆街道、平舟镇、卡蒲乡“小升初”入学分流名单报县教育局教育科。教育科下发本年度“小升初”分流名单到二中、三中和四中。

(三)填写入学(录取)通知书。7月上旬,填写一年级《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加盖地方人民政府公章。初级中学和县民族中学填写初中《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

(四)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7月上、中旬,各中小学、县民族中学将入学通知书发到学生及家长手中。

(五)县城区新生入学预登记。7月20日—30日,符合县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生(或监护人)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证件到相应学校进行预登记,学校要严格按照招收限额和条件,提前发布预登记通知,做好预登记审查和登记工作。731日金盆街道中心校、平塘二中、平塘三中和平塘四中将预登记结果上报教育局教育科。

(六)报名注册。8月25日—26日,小学一年级、初七年级、高中一年级新生持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的,办理入学手续。

(七)档案入籍。9月20日前,学校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档案入籍工作。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要及时采集和准确录入信息,做好小学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初中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要做好招生录取、调档、分班,确保在校学生与系统学生一一对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学校校长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各中小学、广大教职工要做好县域内中小学毕业学生平时表现、毕业成绩等信息的保密工作,要想尽办法做好优质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优质生源在县内高一级学校就读。

(三)严格政策,阳光招生。各阶段要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学校要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城区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互相乱挖生源。对提供无效证件者或虚假证件的家长,一律拒绝办理,取消进入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四)严格督查,规范办学。严禁乱收费,严禁以各种考试(面试)、测试或设立重点班等变相“掐尖”招生不得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设置门槛。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教育局督查督办室将加大对各校招生入学的督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招收的新生,不予注册全国中小学学籍,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学校招生秩序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7223859

投诉举报电话:

1.县教育局办公室: 7221125

2.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7223090

3.县教育局督查督办室:7231039

附件1:平塘县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划分.docx

附件2.平塘县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docx

平塘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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