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投资促进局组织开展《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专题学习会
9月4日,平塘县投资促进局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的通知》、县纪委《关于筹备省第十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期间禁止饮酒的通知》精神,全文解读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精神。
会议指出,9月1日起,全省正式施行公务活动“全面禁酒令”,该《规定》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有力补充,为更严更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指明了具体方向,即日起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酒类。
会议要求,局办公室要在月底前完成已购买酒类的自查和封存工作,今后禁止购买酒类物品进行公务接待,不得产生任何酒类票据。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得饮酒。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领会《规定》出台的时间背景依据和目的意义,准确把握《规定》适用的对象、公务活动的范畴、全面禁酒的范围以及违规行为处理的依据和方式;要将贯彻落实该《规定》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厉行节约,切实做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警钟长鸣,要绷紧精神之弦、禁踏红线,要勤政为民、真抓实干,注意作风纪律,不许出现脱岗、玩手机等现象。同时局党组要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