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公布平塘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 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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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要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充实平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库,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三、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此次公布的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共计7项,其中包括民俗类2项(平塘舞火龙、平塘苗族服饰);传统音乐1项(苗族月亮古歌);传统技艺类4项(毛南布艺、毛南扎染、毛南刺绣、平塘都匀毛尖茶制作技艺)。
四、文件执行涉及哪些范围,从什么时候实施?
文件执行范围:平塘县人民政府行政辖区范围内;
文件实施时间:自公布之日起。
五、关键词诠释有哪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