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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706696 信息分类: 清单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10-29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塘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塘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19: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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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文件精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根据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全县26个县直部门、10个镇(乡)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经梳理调整,全26直部门10个镇权责清单3267其中直部门共计3181项(分别是行政许可153行政处罚2497行政强制142行政征收16行政给付19行政检查131行政确认25行政奖励35行政裁决10其它类153),与2020年相比,行政

许可减少11项、行政处罚增加8项、行政给付减少1项、行政检查减少4项、行政奖励减少1项、行政裁决不变、行政强制减少8项、行政征收减少1项,行政确认减少1项、其他类减少8项。人民政府共计86项(行政许可2行政处罚4行政强制4行政给付6行政检查8行政确认8行政奖励2行政裁决2其它类50),与2020年一致。

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并全面履行与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权,存在权责清单所列问责情形的,要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各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的调整,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使行政职权部门提出,经“放管服”协调小组、县司法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对权责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部门管理的事项,政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需列入权责清单的,按程序办理。

附件:平塘县2021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xlsx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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