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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724912 信息分类: 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2-27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中共大塘镇委员会 大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塘镇村(社区)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大塘镇委员会 大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塘镇村(社区)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1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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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把积分制作为乡村治理的有效载体,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乡风文明、治理有效落地落实,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并形成积分,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制,实现村级事务标准化、具象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成,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对象

全镇13个村(社区)所有村(居)民,居住6个月以上非本村户籍经村两委同意,可参照本村民参与积分管理

三、组织机构

为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实施积分制工作,特成立以下工作领导小组。

  长:陆开登   镇党委书记

陈相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罗远模   镇党委副书记

杨  启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副组长:黎泽友   镇人大主席

范涛廷   镇党委副书记

徐巍峻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委委员、人武部长、政法委员

陈天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卢礼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林芳   镇人民政府提名副镇长人选

李祖欢   镇人民政府提名副镇长人选

     镇党务政务中心主任

陆光勇   县综合执法局大塘分局局长

  员:各包村同志、各村支书、各站所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杨启任办公室主任,林立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提高治理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乡村治理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合理设计积分事项,充分发挥积分制思想引领、行为引导方面的作用。

(三)坚持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引导其主动参与积分制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格局。

(四)坚持正向激励。坚持精神鼓励、正向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罚结合,立足群众需求创新激励方式。

(五)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事项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公平公正。

(六)坚持简便易行。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制订可操作、易实施流程,让农民群众容易学习掌握、方便参与。

、实施内容

获得积分。结合本实际以爱党爱国爱社会、遵纪守法、乡风文明、人居环境、其他方面5个积分类别,合理设置积分标准,根据每项约定获得相应积分。各村(社区)也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增减积分类别和标准。(具体积分类别标准详见附件1

登记公示主要有网格员采集、自主申报、活动评定三种方式,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即由网格员和村民小组长在日常走访或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群众进行积分登记,或者由群众参加积分事项的内容后,主动到村委会或联系包组网格员,提供相应凭证后进行积分登记。同时,各村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志愿服务活动、其他集体活动时,也可以根据各户的表现评定相应的积分。各村要以村或网格(自然寨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置积分榜,各户积分情况在村委会或本网格内公示,每季度至少更新次。

(三)积分兑换。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兑现分值和条件要求(如:分值50分为基础分,达到 80分以上才能兑换,达到负数的家庭将列入黑榜并公示),对累计积分达到兑现条件的村民(居民),由村两委制发兑换卡,经驻村工作队长网格员、村两委成员集中审核评定后,村委会指定的兑换点或村组织实施兑换每季度开展至少一以上集中兑换活动

(四)结果运用。积分奖励事项包括精神励、政策支持和物质奖励列入负面清单。

1.精神鼓励。积分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公示栏公示。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在卫生户、文明户、和睦户、道德模范、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儿媳等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2.政策支持。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有关扶持政策和村级公服务,优先享受其他帮扶政策倾斜等。

3.物质奖励。凭积分兑换相应物品,原则上按积分1分对应人民币1元的标准,村委会指定的兑换点或村委会组织实施兑换相应物品物品价格高于积分分值对应金额的,兑换人应补齐价差。

4.列入负面清单。对于违反负面清单或村规民约约定事项的家庭户和个人,村委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标准,给予扣减一定的分值,并纳入道德红黑榜进行公示,对于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不参与积分评比

、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网格员到组入户,利用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向全广大群众宣传积分制。同时,动员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乡村能人、联户长等群体积极参与宣传,切实让全镇群众知晓和参与积分管理模式,营造宣传积分制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积分制管理模式后,结合各村实际,同步启动环境卫生、志愿服务活动、合医养老保险收缴等评比,采取一季度一评分、一季度一公布、一季度一监督、一季度一评比、一年一清零的方式,在辖区范围内实施积分制管理。

(三)持续推进。各村(社区)在充分总结积分制工作经验基础上,广泛听取村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根据工作实际对积分制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进行评估,结合实际进行优化调整后,持续推进实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积分制度的强大合力各村要成立包村领导、驻村一书记为组长、书具体负责、驻村工作队、两委人员、党员群众代表等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统筹做好积分制的实施和日常工作,负责村民积分的登记、兑换、管理和评比及奖品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筹措。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涵盖了村级事务的方方面面,点多面广,各村(社区)、各站所要切实担负起资源优化配置职责,按照“镇级补助部分、挂帮部门支持部分、村自筹部分社会捐赠部分的方式筹措积分制工作运转经费,确保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进。

)强化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站所要认真总结好经验、提炼好做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向纵深开展。镇党建办将对推进积分制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在全镇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等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积分获取和扣分清单(参考

2.大塘镇XX村(社区)乡村建设评分卡参考

附件1:

积分获取和扣分清单(参考

一、正向记分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方面

1.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党和国家政策宣传资料的加20

2.为保护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参与、救灾、救人行为的加20

3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的加20

4.参与集体组织的扶弱济困、公益事业活动的加20

5.解决村集体急难险重问题或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加20次。

6.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最美家庭、五星文明示范户、五星文明标兵户等荣誉的年度加20次。

(二)遵纪守法方面

1.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村规民约,在年度内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家庭加20次。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加20次。

3.制止或举报在本村开展宣传邪教活动及发放邪教资料的加20次。

4.制止或举报未经批准违规乱搭、乱建,经核实属实的加20次。

5.制止或举报未经批准乱焚烧秸秆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加20次。

6.举报引发山火的纵火者或偷伐林木者,经调查属实的加20次。

(三)乡风文明方面

1.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厚养薄葬、抵制低俗婚俗婚闹,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的家庭加20分。

2.家庭成员考上大学本科、硕士、博士的加20次。

3.家庭成员积极申请入党、报名入伍,且成功顺利入党入伍的加20

4.制止或举报升学酒、新房酒、满月酒等违规酒席的加20次。

5.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化解的加20次。

6.参与集体组织的防汛、防火等志愿服务活动的加20次。

(四)人居环境

1.道路路面和组上环境长期保持干净整洁的前三名村民小组当年年底一次性分别500分、300分、200分。

2.房前屋后及屋内环境长期保持干净整洁的家庭当年年底一次性加100分。

3.家庭成员积极开展自家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房前屋后、屋内屋外干净整洁有序的,每季度评比20次。

(五)其他方面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将不属于以上类型的作补充增加。各类型或事项,各村(社区)结合实际,自行设定分值或增加内容,内容和分值可根据重点工作的变化进行修改,确保符合实际且易于操作。

二、负向记分

1.在微信、快手、抖音QQ等网络平台上转发、传播和散布谣言等违规言论者,发现一次扣20

2.对在群众中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破坏邻里关系、和谐稳定者,发现一次对组织者家庭20分,对参与者家庭10分。

3对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发现一次扣20

4.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镇村正常工作的,一次扣20分。

5对不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在公共场合有不当行为者,发现一次扣10分。

6对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虐待老人和实施家庭暴力者,发现一次扣20分。

7.喜事不提前向村委会申请丧事不向村委会报备的,发现一次扣20分。

8.对发现不思进取、好吃懒做、贪图享乐者,一次扣20分。

9对组织、参加和宣传邪教活动者,发现一次扣20分。

10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私吞、侵占集体财产,一次扣20分。

11对违规举办升学、谢师宴、满月新房酒等非婚丧嫁娶席的发现一次扣50分。

12对仗势欺人、欺负乡邻和老弱病残者参与、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者,发现一次扣50分。

13对不打扫庭院卫生、家庭卫生脏乱差,乱扔垃圾,或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破坏村容村貌者,发现一次扣50分。

14对随意砍伐树木、破坏林带肆意损坏耕地或不向村委会报备焚烧秸秆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现一次扣50分。

15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违规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参与积分评比。

16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不参与积分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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