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505786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0-23 | |
| 文 号: | 平府发〔2025〕8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塘县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有关部门:
现将《平塘县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塘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塘县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4〕8号)、《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消〔2020〕31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发〔2025〕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统筹发展、统一管理、综合保障、覆盖城乡”的原则。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基本实现“营房独立设置、车辆装备配比合理、人员实力按标配齐、职业荣誉体系健全、队伍管理规范有序、指挥调度精准高效、经费保障落实到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的目标。逐步解决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机构属性、人员身份、待遇保障等问题,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在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积极作为、发挥作用,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专职消防员和专职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队站,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是指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从事协助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党建政工财会审计、信通接警战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三、队伍现状
(一)专职队人员配备情况。现阶段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50人,其中克度、塘边专职队35人(在编5人)、大队专职人员7人、县消防大队派驻各乡镇人员8人,除克度、塘边人员配备齐全外,其余8个乡镇人员均为乡镇政府人员兼职。
(二)营房库室建设情况。独立建设营房6室2库【通讯值班室、体能训练室、备勤室、会议(学习)室、餐厅(厨房)、盥洗室(厕所、浴室)、消防车库、器材库】的仅有克度镇专职队,其余乡镇均不同程度与乡镇政府办公用房混用,在库室设置上均不同程度存在缺陷,难以满足专职队营房库室独立建设基本要求。
(三)器材装备配备情况。在器材装备管理上未形成长效机制,现阶段各乡镇共有消防水罐车12辆,皮卡车及运兵车3辆,摩托与三轮车各15辆,其中掌布镇、甲茶镇、者密镇3辆水罐消防车使用年限已达10年;克度镇、塘边镇2辆水罐消防车使用年限已达8年以上。加之个别乡镇在器材装备管理上不规范,消防车、救援装备基本无人管理,损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四、队伍建设
(一)队站建设标准。县城、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筑标准、装备配备和人员配置等分别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执行。克度镇、塘边镇专职消防队按一级乡镇专职队标准建设;牙舟镇、甲茶镇、掌布镇、平舟镇、大塘镇、通州镇、者密镇、卡蒲毛南族乡按二级乡镇专职队标准建设。(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队伍建设管理机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由县委、县政府主导主建主用,县消防救援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执勤训练、培训教育、督导检查、考核奖惩等方面工作。各乡镇明确1名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属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营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适用、适度超前、独立营房”的原则,根据2025年黔南州十件民生实事分配任务,通州镇、塘边镇要在2025年完成营房建设;平舟镇、牙舟镇、甲茶镇、掌布镇、大塘镇、者密镇、卡蒲毛南族乡等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改建、划拨政府闲置用房等形式,逐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营房建设。(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车辆装备配备。将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按照“必须、必备、管用”的原则合理配备所需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将应急救援、森林火灾扑救车辆装备优化整合列装属地政府专职队伍,配齐各类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员额配置。按照“全员配置、随缺随补、专岗专用”的原则,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额配备计划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共同拟定,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批准实施;年度员额编配计划无变化的,沿用上一年度计划数;人员有增减的,按程序重新申报。克度镇、塘边镇专职消防队按不少于15人的标准进行编配(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8人);牙舟镇、甲茶镇、掌布镇、通州镇、平舟镇、大塘镇、者密镇、卡蒲毛南族乡等按不少于10人的标准编配(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5人)。结合我县发展实际需求,后期如需新增用人员额的,按程序进行申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队伍管理
(一)隶属关系。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的专职消防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经上级消防救援部门评估达标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人员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暂行规定的通知》(黔消〔2025〕11号)相关规定按程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用人单位应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严禁采用劳务派遣用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日常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教育、执勤训练、防火监督、消防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业务指导,提升队伍综合业务素质。乡镇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到队检查指导1次,督导专职队伍执勤备战,了解队伍形势和营房、车辆、装备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专职消防队日常诉求。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队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服从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建立完善休息休假制度,日常驻勤队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按要求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服饰,非因公外出的,不得着带有消防标识的各类服装。(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健全党、团和工会组织。按照《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关于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党组织建设的通知》(黔消政〔2023〕32号)文件要求,正式党员3人及以上且党员中有胜任党支部书记、委员人选的,可按程序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可按程序设立党支部委员会;不具备设立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条件的,可结合实际划分党小组,开展组织生活。政府专职消防队党支部的设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研究后,报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审批。(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考核机制。一是事业编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事业编制专职消防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占比,按照事业编制专职消防员人数与县应急局干部职工总数所占比例明确。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的评选、推荐由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各占½权重折算。(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二是合同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的评选、推荐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占½权重折算。县城政府专职消防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的评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执勤训练
(一)入职培训。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技能训练、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实用基础理论学习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用。(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业务训练。建立政府专职队伍岗位练兵奖惩机制,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林业局要加强防灭宣、应急救援、森林火灾扑救等综合业务能力培训。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全县专职消防队伍业务训练计划,指导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年度练兵考核;负责每年对全县乡镇专职队员实现全覆盖的跟班轮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补训补考和调整更换。(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指挥调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坚持“平战结合、反应灵敏、上下联动、专常兼备”的应急模式,平时由属地乡镇政府统一管理调度参与辖区内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排查、防灾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巡查工作;战时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参加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时,由属地政府统一领导。政府专职消防队统一纳入119灭火救援指挥调度平台和应急救援调度平台体系,按照“就近调度、属地调度、统一指挥、专业指挥”的原则参与各类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抢险救灾任务。建立健全执勤战备和应急通信保障机制,配备值班、会议、出警等音视频传输设备,满足值班备勤、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等工作需求,保障各项指令的畅通。政府专职消防队保持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状态,接到出动指令应按要求立即出动处置,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开展好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保障政策
(一)经费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由县财政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并负责管理,主要包括建设投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纳入县消防救援大队预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分开核算,专款专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相关运行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薪酬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水平不低于上年度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或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消〔2020〕31号)执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社会保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地方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住房补贴;按照灭火救援和训练演练工作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组织不少于1次的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执勤消防车辆通行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执勤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按照特种车(艇)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执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要根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省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快速通行协同保障机制(试行)》(黔应急〔2022〕53号)文件相关要求申报免费快速通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优抚优待。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享受体检就医、交通出行、参观游览、子女入学入托等优待政策;入职满1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享受疗养、学历提升、保障性住房等优待政策。人员离职后所享受待遇予以取消。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公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程序申报,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同等标准的优抚政策执行;因执行同一应急救援任务牺牲,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在烈士申报程序上应保持同步,同时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保险理赔应保持同程序、同标准;按规定建立公益性基金,对因公伤残、牺牲和被评为烈士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给予经济补助。(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表彰奖励。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及入职满1年的人员纳入政府、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在重大活动安保、灭火救援现场或大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应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休假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带薪年假以及婚假、产假、陪护假、育儿假、丧假等,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其内部程序执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请销假由乡镇审批,明确人员代岗;1周以内的事假计入年度休假天数,由乡镇审批;1周以上的事假由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批,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全县备勤力量及时调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退出与转岗。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实行严格考核,按员额编配、实际需要进行合同续签。个人原因正常辞职退出的,提前30日申请;因特殊情况退出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考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其工作时间计入消防员工作年限;考取公务员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按规定予以办理离职手续;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安排培训后转岗。政府专职消防员辞职、辞退、退出、退休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实施步骤
平塘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从2025年3月开始,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全员配置、遇缺先补、专岗专用”的原则,结合辖区消防站建设、消防员配备和全县灾情特点等情况,研究编制全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需求,9月前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实施。
(二)第二阶段(2026年1月至2029年1月)。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拓展城乡消防救援力量覆盖面、消除空白点,通过改建、划拨政府闲置用房等形式,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营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和综合保障,进一步优化整合人员车辆装备建设,规范指挥调度和队伍管理,基本实现“营房独立设置、车辆装备配比合理、人员实力按标配齐、职业荣誉体系健全、队伍管理规范有序、指挥调度精准高效、经费保障落实到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2029年1月至长期)。通过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共建、统筹发展、统一管理、综合保障、覆盖城乡”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构建起覆盖城乡、专业高效、规范有序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九、工作要求
(一)凝聚思想共识,强化统筹推进。各有关单位、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思想共识,充分借鉴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综合保障,推进统筹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立足实际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建全建强我县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二)持续纵深推进,坚持靶向发力。各有关单位、乡镇要对照《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明确专人专项,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工作任务,确保县乡一体化推进,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三)严格督导考评,提升工作质效。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确定的建设任务、发展目标、工作责任要常态化督导,以督促建、以导增效,各有关责任单位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附件:1.平塘县政府专职队建设任务推进表
2.平塘县政府专职队建设时间安排表
附件1
平塘县政府专职队建设任务推进表
|
序号 |
县市 |
乡镇名称(★为 |
人员配备 |
车辆配备 |
装备配备 |
营房建设 |
建设任务 |
完成年限 | |||||||||||
|
建队标准 |
专职人员 |
缺配 |
现有车辆 |
空气呼吸器(1具/人,备份比5:1) |
手抬机动泵(每车1台) |
是否为独 |
“六室两库”建设情况 | ||||||||||||
|
缺配 |
缺配 |
通讯值 班室 |
备勤室 |
厨房 |
盥洗 室 |
会 议 室 |
体能训练室 |
消防 车库 |
器材 库 | ||||||||||
|
1 |
平塘 |
克度镇★ |
15 |
8 |
0台 |
9年/2年 |
0具 |
0台 |
是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补配57具空气呼吸器,完成平舟、甲茶、者密、牙舟、通州、大塘、掌布、卡蒲等专职队营房的提档升级任务。 |
|
|
2 |
塘边镇★ |
15 |
8 |
0台 |
9年 |
1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6年 | ||
|
3 |
通州镇 |
10 |
5 |
0台 |
3年 |
7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5年 | ||
|
4 |
平舟镇 |
10 |
5 |
0台 |
2年 |
7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7年 | ||
|
5 |
者密镇 |
10 |
5 |
0台 |
10年 |
7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8年 | ||
|
6 |
甲茶镇 |
10 |
5 |
0台 |
10年 |
7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7年 | ||
|
7 |
大塘镇 |
10 |
5 |
0台 |
3年 |
7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8年 | ||
|
8 |
牙舟镇 |
10 |
5 |
0台 |
2年 |
7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7年 | ||
|
9 |
掌布镇▲ |
10 |
5 |
0台 |
10年 |
7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9年 | ||
|
10 |
卡蒲毛南族乡▲ |
10 |
5 |
0台 |
3年 |
7具 |
0台 |
否 |
1 |
1 |
1 |
1 |
1 |
1 |
0 |
1 |
2029年 | ||
附件2
平塘县政府专职队建设时间安排表
|
序号 |
县市 |
乡镇名称(★为 |
时间安排 |
备注 |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
|
1 |
平塘 |
克度镇★ |
|
|
|
|
|
重点乡镇,已建设完成 |
|
2 |
塘边镇★ |
完成营房建设 |
完成验收 |
|
|
|
重点乡镇,2025年黔南州十件民生实事任务 | |
|
3 |
通州镇 |
完成人员配备、营房建设 |
提档升级 |
提档升级 |
完成验收 |
|
2025年黔南州十件民生实事任务 | |
|
4 |
平舟镇 |
完成人员配备、营房选址 |
提档升级 |
提档升级 |
完成验收 |
|
| |
|
5 |
者密镇 |
完成人员配备、营房选址 |
更换10年以上车辆,启动营房建设任务 |
提档升级 |
完成验收 |
|
| |
|
6 |
甲茶镇 |
完成人员配备、营房选址 |
更换10年以上车辆,启动营房建设任务,提档升级 |
完成验收 |
|
|
| |
|
7 |
大塘镇 |
完成人员配备、营房选址 |
启动营房建设任务 |
提档升级 |
完成验收 |
|
| |
|
8 |
牙舟镇 |
完成人员配备、营房选址 |
启动营房建设任务,提档升级 |
完成验收 |
|
|
| |
|
9 |
掌布镇▲ |
完成人员配备、营房选址 |
更换10年以上车辆,启动营房建设任务 |
提档升级 |
提档升级 |
完成验收 |
| |
|
10 |
卡蒲毛南族乡▲ |
完成人员配备、营房选址 |
启动营房建设任务 |
提档升级 |
提档升级 |
完成验收 |
| |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彭应莉

贵公网安备522727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