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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007476 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0-08-26
文  号: 平府办发〔2010〕10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塘县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塘县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6 18: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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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塘县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平塘县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2010年9月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确保我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分年龄组接种率达95%以上

二、强化免疫范围、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强化免疫范围:全县19个乡镇同步开展强化免疫。

(二)接种对象:全县范围内8月龄至4岁儿童,即2005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所有儿童,不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儿童一律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

(三)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实施时间:2010年9月11日至20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平塘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  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家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管胜敏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吴家福  县教育局局长

曾昭洪  县财政局局长

唐海滨  县公安局局长

石晓智  县计生局局长

石玉荣  县食药监局局长

石家勋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覃燕飞  县卫生局副局长

胡国霞  县疾控中心主任

廖  耘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胡国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平塘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管胜敏

副组长:覃燕飞、胡国霞、廖  耘

成  员:索正洲、刘国平、宋昌宇、杨昌裕、王幼平

文道兴、石瑞英、王丕源

本次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自然撤消。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活动及督导评估、总结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组织接种人员和设置接种点。

县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以及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做好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将组成县级督导组,对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认识实施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性,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县卫生局要主动协调县财政、教育、公安、计生、食药监、文体广电等部门参加麻疹疫苗强化活动,在经费和后勤保障上给予充分的保证,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

四、前期准备

(一)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各乡镇在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前,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及现场处理工作,确保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各乡镇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二)开展人员培训。

采用逐级培训的方式进行,县级在8月下旬前完成对乡镇的培训,乡镇在8月30日前完成对村级的培训。

(三)社会动员和宣传。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县财政、教育、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主动参与开展相关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供技术指导,宣传材料提前1周发送至各接种点。各类宣传活动应提前3至5日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公众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宣传画册、宣传栏、宣传车、社区通知等,大力宣传麻疹疫苗相关科普知识,以及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证等,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要做好媒体宣传和动员工作,向媒体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强化免疫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四)舆情监测与风险沟通。

县卫生局应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成立风险沟通技术小组,建立风险沟通应急反应机制和评估机制,并对与疫苗相关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对相关人员开展风险沟通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媒体沟通和家长疏导等工作。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要监测和应对媒体、论坛、博客等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报道、评论、帖子、博文等。

(五)目标儿童摸底调查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村级由村干部、村卫生室人员组成;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由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托幼机构由幼儿园教师提供名单。

2、摸底登记时间:摸底登记在实施接种前一周内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

①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散居及辍学目标儿童由摸底登记工作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地点,并提醒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未在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幼儿按散居儿童登记)。

②托幼机构摸底:由幼儿园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街道、居委会)负责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③流动人口摸底: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采取在接种前3至4天集中突击摸底的方式进行

4、厂矿、企业等按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强化免疫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及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6、各乡镇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汇总统计表》上报,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控中心。

7、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乡镇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8月龄至4岁各年龄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用下列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各年龄组目标儿童至少应大于用乡镇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各年龄目标儿童数应大于既往脊灰强化免疫同队列实种数。

(六)后勤保障。

1、经费保障。接种补助费按3元/剂次统一从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经费等支持,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疫苗、注射器的运送及报表、宣传画、通知单等资料的下发。

(七)其他疫苗接种。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为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统一行动,对目标儿童实施强化免疫接种前后一个月内,暂停安排注射类减毒活疫苗的预防接种。

五、现场实施

(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

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积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对于边远山区等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散在目标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

(二)接种点的设置。

各乡镇承担主要接种任务,必要时,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接种点的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

临时接种点的设置须经县卫生局同意,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

接种点应有醒目标识,合理设置登记、接种、观察等功能分区,并有明显标识,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标语、接种禁忌、接种后注意事项等。

接种室要求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要定期消毒,始终保持清洁。接种时要维持好现场秩序,注意保持无菌操作。

(三)接种现场人员安排及分工。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组织、登记、接种等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1、现场组织员。

一般由村(居)委会主任或成员、托幼机构教师或校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等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动员。

2、预检登记员。

由乡村医生或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核实接种对象,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证,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目标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

承担现场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县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县卫生局指定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四)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后期和查漏补种阶段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在市场、汽车站、城乡结合部,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目标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巡回搜索组应对搜索到的未种目标儿童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做好详细记录。

(五)现场接种。

1、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

(2)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过敏性休克救治药品等。

2、核实接种对象。

预检登记人员在接种前对受种者核实、登记,对不属于本次强化免疫对象的儿童,向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3、接种前告知和询问健康状况。

对核对无误的目标儿童,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证、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4、接种登记。

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告知、登记后,由接种人员为其接种麻疹疫苗。接种完成后,除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登记外,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

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符合常规接种相应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登记入常规接种。例如: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复种);18月龄及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一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接种(复种),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复种),以保证每个儿童得到2剂次以上接种。

对于儿童监护人拒绝接种的,也应请监护人在“告知单”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相应部分签名,作为快速评估不计入应种儿童的依据。

(六)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2、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明胶等辅料及抗生素(硫酸庆大霉素和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下列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

(2)近期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间隔1个月后进行补种。

(3)强化免疫期间有发热等症状者,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3、接种注意事项。

(1)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超过有效期等情况,均不得使用。

(2)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严禁冻结),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用75%酒精消毒皮肤(不能用碘酒消毒),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6)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对强化免疫进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和处置。发现AEFI时,要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AEFI个案报告卡后,经核实立即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对需要调查的AEFI,在调查开始3日内初步完成AEFI个案调查表的填写,并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对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在调查开始后3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及时将调查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向同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通报。各接种点应将每天发生的AEFI及时登记在“贵州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AEFI监测一览表”(附件5附表7-1)上,并在强化免疫结束后逐级填报“贵州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AEFI监测汇总表”(附件5附表7-2)。

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AEFI监测处置(包括医疗救治)等方案,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麻疹疫苗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指定县医院开展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工作,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县卫生和食药监部门应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引导媒体对AEFI作出客观报道,统一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基层接种医生应做好与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解释工作。

七、督导

由县卫生局制定督导方案,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在强化免疫的准备、实施及评价阶段均应开展督导。

(一)督导方式。

县、乡镇均应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对薄弱地方应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进行驻点督导。要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

(二)督导内容。

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1、准备阶段督导:重点督导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参照附件6督导表。

2、现场实施阶段督导: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参照附件7督导表。

3、后期评估阶段督导: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三)督导反馈。

各级督导组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应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及漏洞要及时指出,立即改正。

(四)督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应及时向本级督导的组织单位进行报告,督导组织单位应及时汇集各督导组信息,并归纳总结,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反馈至各现场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必要时向乡镇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建议改正和补救措施。

八、接种率评估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重点应是麻疹发病高危地区或容易被漏种的群和区域,如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移民居住地、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或其他责任辖区不明确的地区)。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县要组织对19个乡镇进行快速评估。

以县为单位,进行快速评估时:

1、抽查麻疹发病高危地区的2个乡镇,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目标儿童,每个乡镇共调查30名,每村8月龄~2岁、3~4岁年龄组各5名。

2、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共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其中8月龄~2岁、3~4岁年龄组各15名。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教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接种率评估时,以下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1)接种禁忌证儿童;(2)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如低于95%,应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九、资料汇总与报告

每项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县级认真审核无误后将强化免疫数据资料上报州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需上报的报表要求如下:

(一)前期准备及摸底信息上报。

时间要求:乡镇于2010年9月3日前报告至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9月6日前报告至州。

报表名称:

1、贵州省2010年麻疹强化免疫前期准备及摸底情况报表(附件5附表1)

2、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统计报表(附件5附表3-2)

(二)强化免疫汇总信息上报。

时间要求:强化免疫结束,村级于2009年9月25日前报告至乡镇,乡镇于9月30日前报告至县级,县级于10月10日前报告至州级。

上报的资料名称:

1、贵州省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总结。

2、麻疹强化免疫报表:

(1)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本地儿童);

(2)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流动儿童);

(3)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情况汇总表

(4)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情况统计表

(5)贵州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县以上逐级汇总上报)

(6)贵州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分县区评估接种率报表(仅地区级上报)

(7)贵州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AEFI监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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