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127793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7-03-29 | |
文 号: | 黔安办函〔2017〕28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生产安全事故和我省两起煤矿较大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24日全国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专题会议精神,同步抓好煤矿、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消防和人员
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城市安全管理,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地区近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集中分析,查找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强化监管、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请各地区于4月5日前,将形势分析及采取的措施报省安委办。
安委办明电〔2017〕7号文件请各地各部门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委会办公室”栏目自行下载。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