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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发布时间:2023-01-16 17: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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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落实情况 备注
1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落实重大政策信息公开 聚焦《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号)精神,紧扣“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和各项发展目标,及时公开事关全省发展大局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民生关切、重大政策安排等信息,推动将文件带来的政策红利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县发改局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1.及时转载上级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安排等各类信息35条。
2.已发布省州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表3期。
3.发布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就业创业、招考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监督、生态环境、住房保障、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等重大民生信息78条。

2 (二)深入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 加大涉企政策梳理力度,加强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纾困解难等政策信息公开。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府办人防科、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税务局、县投促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交易中心、县天文和科技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与电商中心、县风管处、县工业园区、县供销社、县供电局 2022年10月31日前 优化“平塘县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专题专栏,开设“惠企政策”栏目,集中公开涉企政策。
3 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惠企政策等栏目,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县政府办人防科、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税务局、县投促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交易中心、县天文和科技服务中心、县大数据与电商中心、县风管处、县工业园区、县供销社、县供电局 2022年10月31日前
4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有条件的地方、部门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提高政策到达率。 县工信局、县文旅局 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常态化开展
5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分级分类梳理并精准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 县工商联 县工商联 常态化开展 分级分类梳理政策并精准向行业、协会、商会成员推送。
6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 县发改局 县政府办人防科、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投促局 2022年10月31日前 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渠道。
7 持续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常态化开展 定期开展市场监督检查。
8 (三)深入推进财税信息公开 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逐步实现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 县财政局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获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已完成批复79个部门2022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均在决算批复20日内完成决算公开工作。
9 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县税务局 县税务局 常态化开展 通过短信、微信群、QQ群向纳税人推送纳税申报、涉税政策等信息;依托纳税人学堂,分类开展培训,面对面解答问题,普及最新税费知识;运用税企互动平台,开展税收业务培训直播,提升税收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方法知晓率;业务骨干“送政上门”为纳税人“量身定制”政策清单,有效提高纳税辅导针对性。
10 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 县税务局 县税务局 常态化开展
11 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 县税务局 县税务局 常态化开展
12 (四)深入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县防控办、县政府新闻办 各镇(乡、街道),县防控办、县卫健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公安局、县应急局 常态化开展 发布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84条,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13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 县防控办、县政府新闻办 各镇(乡、街道),县防控办、县卫健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公安局、县应急局 常态化开展 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工作指令保持一致。
14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按照“合法、正当、必要、最小化”原则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县防控办、县政府新闻办 各镇(乡、街道),县防控办、县卫健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公安局、县应急局 常态化开展 按照“合法、正当、必要、最小化”原则保护个人隐私。
15 (五)深入推进就业稳岗信息公开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推送至相关群体。 县人社局 各镇(乡、街道)、县人社局 常态化开展 已发布就业稳岗相关信息38条。
16 加大减负稳岗扩大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县人社局 各镇(乡、街道)、县人社局 常态化开展
17 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县人社局 各镇(乡、街道)、县人社局 常态化开展
18 (六)深入推进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县发改局 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 常态化开展 已发布省州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表3期。
19 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县政府新闻办 县政府新闻办、县发改局 及时回应 安排专人开展日常舆情监测,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20 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县发改局 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 常态化开展 已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1条。
21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 各镇(乡、街道),县各涉及部门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县财政局 各镇(乡、街道),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1日前 已公开涉农补贴信息14条。
22 各镇(乡、街道),县各涉及部门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10月31日前 已发布权责清单,并修订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3 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各镇(乡、街道) 各镇(乡、街道) 2022年12月31日前 规范建设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等服务,利用公示栏等及时公开村务相关信息。
24 (二)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 ——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县交通局 2022年10月31日前 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
25 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县交通局 2022年10月31日前
26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明确1名相对固定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报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报备,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明确1名相对固定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报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报备,在县政府办指导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
27 实行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常态化审核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适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季度分析 按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将适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
28 各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相关业务指导,有效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纠错率和败诉率。 县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指导各乡(镇、街道)、县各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第四季度,未有因对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情况。
29 三、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一)深化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县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已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
30 各地各部门公开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同步推送至“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 县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同步推送 已同步推送至“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
31 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对新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 县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文件印发后及时公开。
32 (二)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县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已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1条。
33 储备政策文件解读资源,制作优质解读素材、模板、方案等,推进解读资源共享共用。 ——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已发布图片解读5条、文字解读6条、视频解读2个。
34 合理确定解读方式(至少2种),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文字、视频、音频、专家、媒体、问答、图表、图解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提高解读工作效率与质量。 ——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
35 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结合年内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实际,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草案解读材料与草案文件同步公开 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已发布政策征求意见稿及其解读材料4次。
36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加强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及时更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栏目,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知识库内容。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通过“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已发布相关信息2条。
37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县政务服务中心 各镇(乡、街道),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常态化开展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投诉窗口、老年人服务窗口、帮办代办窗口等,在大厅及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及服务礼仪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8 (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 深入实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县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已公开《平塘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39 结合重大决策工作实际,年内至少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本部门决策会议1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需开展,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召开听证会1次。主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法律专家、乡(镇、街道)和部门业务代表、村组干部代表、农村村(居)民代表等参加参与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
40 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情况,一并向社会公开。 ——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需开展,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1 四、优化平台渠道功能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及时开展网站安全等保测评,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
42 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2022年12月31日前 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已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43 发挥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势,积极推进党政机关网站入驻平台。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12月31日前 目前,平塘县党政机关仅有平塘县人民政府1家网站,且已入驻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44 推进“中国·贵州”全省统一移动应用平台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移动应用。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2022年12月31日前 做好“中国·贵州”平塘站点栏目的更新保障。
45 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3个工作日内办结 已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0条。
46 (二)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矩阵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信息发布协同性、及时性、有效性,快速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有时间要求的按要求发布,没有时间要求的在12小时内发布 政务新媒体及时快速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县域内领导动态等信息,共协同发布信息286条。
47 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后开、分级备案”制度,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报县政府办审核备案,避免因委托第三方运营造成“脱管”“失管”。 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开设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 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落实“审核后开、分级备案”制度,目前,平塘县在管政务新媒体共计24个。
48 (三)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规范政府公报管理,扎实做好公报组稿、编辑、校对等工作,确保按期出刊。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每季度一期 开设“政府公报”专栏,按季度发布政府公报。
49 拓展县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将部分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 每季度一期
50 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每季度一期
51 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 县政府办 县政府办、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每季度一期
52 (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等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明确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统一标识、完善设施、强化功能、规范管理,为基层群众相对集中规范地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更明白。 县政务服务中心 各镇(乡、街道)、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1日前 在政务大厅一楼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布各类政务服务信息并及时更新,供企业群众查看;设立自助申报区,配齐电脑、打印复印机等相应设备,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53 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品牌。 县政府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1日前
54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县政府办积极主动指导和帮助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
55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 县公务员局 县公务员局 2022年12月31日前 由州级以上组织开展培训。
56 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各地各部门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12月31日前 已于2022年6月9日开展平塘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57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县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生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备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和工作调整及时向县政府办备案。
58 (二)优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测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县政府办、县政府值守信息中心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常态化开展 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平塘县2022年度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安排专人开展日常监测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59 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12月31日前 未有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的情况。
60 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提前3个工作日按程序报批 未有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情况。
61 (三)抓好要点各项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另行印发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6月30日前 对照《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形成《平塘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
62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12月31日前 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整改。
63 要将《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政府办 各镇(乡、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1月31日前 将《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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