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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街道非公开信息目录

发布时间:2025-12-19 09: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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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非公开信息

理由或依据

备注

1

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资料、党工委会议资料、党政班子会议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2

涉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3

法定涉密及危害安全稳定类信息:包括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定的涉密政府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4

第三方权益及机关内部过程类信息:包括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机关内部人事、后勤、工作流程等事务信息,以及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等过程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5

人事酝酿、讨论等事项、人事相关信息(包括干部档案及因私出入(国)境相关登记信息),个人工资及福利、编制、人员统计信息,人员基本信息,人事调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资料,个人事项报告,党员发展过程中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6

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纪要、记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7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彭应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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