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十一、项目明细表(表11)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向乡党委、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指导村( 居 )民委员会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行政工作。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为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资源,为辖区群众提供有效地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医疗保障、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7)探索当前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措施。
(8)承担安全生产 、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卡蒲毛南族乡党政机关内设 6 个办事机构: 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和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单独设置,不计入机构限额。
县级部门设在乡的工作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卡蒲毛南族乡核定行政编制 29名, 工勤编制 3 名。核定领导职数9名, 其中: 党委书记 1 名,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 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纪委书记1名, 组织委员1名,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工作联络员 )1名,政法委员兼副乡长1名, 副乡长1名,人民武装部部长兼副乡长 1 名。可配备1名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乡长(不占领导职数)。
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和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队 )设主任 1 名。
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妇联主席、计生协会会长等按内设机构领导职级配备。
(二)所属事业机构设置
卡蒲毛南族乡党委、乡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共8个( 其中1个不占机构限额):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扶贫和移民工作站按有关规定设置, 不受机构限额限制。
(1) 卡蒲毛南族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4名, 均为管理人员;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主任1名(领导班子成员兼),专职副主任1名(高配为副科级)。
(2)卡蒲毛南族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留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为卡蒲毛南族乡党委、乡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主任1名。
(3)卡蒲毛南族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主任1名。
(4)卡蒲毛南族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卡蒲毛南族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保留卡蒲毛南族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卡蒲毛南族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牌子,为卡蒲毛南族乡党委、乡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 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主任1名。
(5)卡蒲毛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卡蒲毛南族乡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含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卡蒲毛南族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卡蒲毛南族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卡蒲毛南族乡林业站、卡蒲毛南族乡水利站的职责整合,组建卡蒲毛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卡蒲毛南族乡党委、 乡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9名, 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 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卡蒲毛南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卡蒲毛南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将卡蒲毛南族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承担的管理职责划入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服务职责划入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卡蒲毛南族乡党委、乡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卡蒲毛南族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3名, 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站长1名。
(7)卡蒲毛南族乡财政所。保留卡蒲毛南族乡财政所,不再加挂平塘县财政局卡蒲毛南族乡财政分局牌子,为卡蒲毛南族乡党委、乡政府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4名,均为管理人员;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所长1名。
(8)卡蒲毛南族乡扶贫和移民工作站。将卡蒲毛南族乡扶贫工作站更名为卡蒲毛南族乡扶贫和移民工作站,为卡蒲毛南族乡党委、乡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占事业机构限额。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8名,均为管理人员;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领导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三、单位人员构成
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核定编制69人(其中机关人员66人、工勤人员3人),其中机关核定单位行政编制数29人(机关人员25人、工勤人员3人),卡蒲毛南族乡党委、乡政府下设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37人(管理人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目前一共在职人数83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1人(机关人员5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16人,遗属人员6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十一、项目明细表(表11)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933.8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3.84万元;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933.8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33.84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4年年初预算933.84万元,相较2023年的895.04万元增加了38.8万元,增加4.15%,主要增加人员类项目资金62.56万元和下降特定目标类项目2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48万元,占总预算49.74%;国防支出3万元,占总预算0.03%;公共安全支出9万元,占总预算0.1%;教育支出10万元,占总预算1.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99万元,占总预算2.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9万元,占总预算15.7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9.44万元,占总预算数的3.15%;城乡社区支出22.24万元,占总预算数的2.38%;农林水支出162.28万元,占总预算数的17.38%;住房保障支出62.52万元,占总预算6.69%。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933.8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预算支出933.84万元,分为:基本支出862.5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2.7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819.84万元);项目支出71.3万元(其中人大活动经费3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万元,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万元,党校工作经费1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7.3万元,村级支出24万元,人武部工作经费3万元,团委工作经费2万元,禁毒工作经费1万元,平安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经费8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1万元),上级专项经费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933.8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3.84万元;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933.8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33.8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84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862.5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2.7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819.84万元);上级专项经费0万元。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862.54万元。
(一)人员工资81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6.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6.85万元、津贴补贴303.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0万元,奖金60.54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9.4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69.89万元,住房公积金62.52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3.46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36万元,即为退休费24.61万元,生活补助28.75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42.7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8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7万元)。
(三)上级专项经费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7.2万元相比减少2.78%,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工作逐步规范化。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7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7.8万元相比减少1.28%,减少原因是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厉行节约,运行费用相对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42.7万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42.7万元,不变。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8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029.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7.18万元、固定资产1691.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1519.14万元,汽车2辆37.36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5.4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3.1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71.3万元。其中包括人大活动经费3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万元,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万元,党校工作经费1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7.3万元,村级支出24万元,人武部工作经费3万元,团委工作经费2万元,禁毒工作经费1万元,平安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经费8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1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编制预算绩效,预算绩效目标详情见附件(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4年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2024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