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
——目 录
一、单位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方案、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和县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计划的落实及资金安排。负责审核县直机关和县级(含中央、省、州在我县代管单位)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增量补贴。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拟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预售备案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房屋搬迁)、房屋测绘管理、住宅产业化等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专项维修基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搬迁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综合管理建筑业、村镇建设、城市园林建设、勘察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工程服务业;负责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征收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事宜。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七)负责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的工作。推广应用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拟定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交通等建设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筑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整合、行业统计、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和综合信息发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城建档案工作。
(十)监督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建设行业教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和管理小城镇和村庄统一开发、建设技术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住建领域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以及村庄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协调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重建)建设。负责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的初审报批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统计。负责传统村落申报、实施等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括局机关及3个下属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建筑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技术中心、县(市)政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建筑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技术中心、县(市)政服务中心,财务均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设置,局机关共4科(室):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住房建设管理科、城镇建设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编制人数58人,其中机关核定单位行政编制数9人(机关工勤2人),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47人(参公管理0人、管理人员24人、专业技术人员21人、工勤人员2名)。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2人,退休22人,离休0人。
二、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7,457.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37.13万元,上年结转7719.98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9737.1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7,457.11万元,按支出方向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6.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75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8万元。
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与2024年预算2,552.68万元增加14904.43万元,增长583.87%。增减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转7719.98万元;二是本年新增征地拆迁补偿资金5270万元;三是本年新增城镇化专项资金500万元;四是本年新增乡镇生活垃圾奖补资金220万元;五是平塘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收运管理项目755.16万元,六是平塘县生活垃圾处理与转运综合服务协议项目较2024年增加222.18万元,七是平塘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2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17,45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9.79万元,占部门收入的8.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7.34万元,占部门收入的47.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性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转7719.98万元,占部门收入的44.22%。
2025年收入总额同比增加14904.43万元,增长583.8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217.34万元;二是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结转7719.98万元;三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32.89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745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19.79万元,占部门支出的8.7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含上年结转)15937.3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91.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事业性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
2025年支出总额同比增加14904.43万元,增长583.8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217.34万元;二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结转7719.98万元;三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032.8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类级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4万元,占总支出0.24X%;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占总支出0.56%;卫生健康支出23.82万元,占总支出0.14%;节能环保支出486.98万元,占总支出2.79%;城乡社区支出16754.65万元,占总支出95.97%;住房保障支出51.58万元,占总支出0.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45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217.34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结转7719.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45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6%;住房保障支出51.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卫生健康支出23.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4%;节能环保支出486.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9%;城乡社区支出16754.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97%。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14904.43万元,增长583.8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217.34万元;二是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结转7719.98万元;三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3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19.79万元,同比减少1032.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36.6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06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73%;项目支出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27%。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1%;卫生健康支出2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7%;城乡社区支出130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82%;住房保障支出5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人员经费构成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37.5%;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65万元,占人员经费的5.5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66.0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56.95%。
公用经费构成情况,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7.1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较2024年4.3万元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0.15万元;二是减少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2024年0.45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万元,较2024年3.85万元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需要外出任务增加,公车使用频率相应提高;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0.29%。
2025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预算数 |
2025年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
合计 |
4.3 |
4.4 |
0.1 |
2.32% |
0.29%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
— |
|
|
|
二、公务接待费 |
0.45 |
0.4 |
—0.05 |
—11.1% |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
— |
|
|
|
1、公务用车购置 |
— |
—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85 |
4 |
0.15 |
3.9% |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5937.32万元,较2024年0万元,增长15937.32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平塘县城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平塘县生活垃圾处理与转运综合服务协议、平塘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乡镇生活垃圾处置奖补、平塘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收运管理项目方面支出。
(九)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1万元,较2024年35万元,增长2.1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数较上年多3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初,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原值1742.18万元,累计折旧300.02万元,净值1442.1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33.89万元,通用设备255.84万元,家具和用具43.32万元,无形资产9.13万元),较上年增加1371.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购买价值68万元抑尘车一辆用于开展环卫工作,二是购买价值1302万元房屋用于征拆安置。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057.34万元。(详见附表)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部门(单位)2025年主要完成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住环境质量;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城乡建设有序进行。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半岛1号三期、丰业·江山樾、翡翠湾、聚商公园、新舟花园4期、伯爵玉水澜庭等项目建设等工作任务。其中,将根据工作要求,计划完成平塘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拆迁服务办公经费项目、平塘县2025年节日氛围营造项目、平塘县(市)政设施维护及管理工作、平塘县县城市政路灯电费项目、平塘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收运管理项目、平塘县生活垃圾处理与转运综合服务协议、乡镇生活垃圾处置奖补项目、平塘县城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平塘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过渡费及半岛一号、新舟花园四期、街道办后面)、城镇化专项资金(全县统筹)。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预算为9057.34万元,主要用于:1.平平塘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收运管理项目;2.平塘县生活垃圾处理与转运综合服务协议;3.乡镇生活垃圾处置奖补;4.平塘县城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经费;5平塘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6.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过渡费及半岛一号、新舟花园四期、街道办后面);7.城镇化专项资金(全县统筹),8.平塘县县城市政路灯电费;9.平塘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拆迁服务办公费;10.平塘县2025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经费;11.平塘县(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经费等方面,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有,一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过渡费及半岛一号、新舟花园四期、街道办后面)527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58.19%;二是平塘县城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经费130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4.35%;三是平塘县城乡垃圾中转站收运管理项目755.16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8.33%;四是城镇化专项资金(全县统筹)50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5.52%.
1.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过渡费及半岛一号、新舟花园四期、街道办后面)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解决过渡费及半岛一号、新舟花园四期、街道办后面征地拆迁补偿。
(2)立项依据。政府批复平住建呈〔2024〕141号、政府批复平住建呈〔2024〕142号、政府批复平住建呈〔2024〕143号、政府批复平住建呈〔2024〕144号等。
(3)实施主体。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依据以上政府批复要求,本项目用于解决过渡费及半岛一号、新舟花园四期、街道办后面征地拆迁补偿。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5270万元。
2.平塘县城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解决过渡费及半岛一号、新舟花园四期、街道办后面征地拆迁补偿。
(2)立项依据。平府常议〔2020〕16号、平府专议〔2020〕62号。
(3)实施主体。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对县城区主次干道清扫、冲洗、洒水,野广告清理,公厕维修及保洁,人行道护栏、果皮箱清洗,水篦子、排水沟清掏,垃圾清运,园林养护,市政设施保洁及巡逻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300万元。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类项目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及未参改单位事业编制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开展公务活动。
7.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指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灯具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支出。
9.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指用土地出让收益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支出。
四、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本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4张报表,主要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