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方案、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和县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计划的落实及资金安排。负责审核县直机关和县级(含中央、省、州在我县代管单位)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增量补贴。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预售备案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房屋搬迁)、房屋测绘管理、住宅产业化等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专项维修基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搬迁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综合管理建筑业、村镇建设、城市园林建设、勘察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工程服务业;负责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征收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事宜。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七)负责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的工作。推广应用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交通等建设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筑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整合、行业统计、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和综合信息发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城建档案工作。
(十)监督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建设行业教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和管理小城镇和村庄统一开发、建设技术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住建领域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以及村庄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协调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重建)建设。负责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的初审报批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统计。负责传统村落申报、实施等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住房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镇建设科;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平塘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平塘县建筑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技术中心、平塘县(市)政服务中心;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合计人数46人,在职人数46人。其中行政人数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4人 。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办公室、住房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镇建设科;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平塘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平塘县建筑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技术中心、平塘县(市)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1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8292.1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5086.75万元,降低17.98%。主要原因是:根据黔南财预〔2021〕15号文件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了2019年城乡脱贫保障短板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市政设施道路路网改造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玉水停车场项目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829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92.19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合计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26万元,占支出合计2.32%;项目支出28044.54万元,占支出合计97.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8711.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012.41万元,降低13.97%。主要原因是:根据黔南财预〔2021〕15号文件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了2019年城乡脱贫保障短板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市政设施道路路网改造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玉水停车场项目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43.26万元,增长27.65%。主要原因是: 增加农村环境保护、平塘县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平塘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17.21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57.43万元,占0.29%;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19.04万元,占0.09%;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类)支出6150.09万元,占30.68%;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支出4260.50万元,占21.2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9541.35万元,占47.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9101.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5.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结转下年支付。其中:
(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0.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5.1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20827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211040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类)自然生态保护科目(款)生态保护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000.29万元,支出决算为6000.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2110402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类)自然生态保护科目(款)农村环境保护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33.49万元,支出决算为533.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结余,本年没有相关支出。
(13)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4)2120303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科目(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86.32万元,支出决算为886.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5)212099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科目(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107.76万元,支出决算为944.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26%。因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结转下年支付。因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结转下年支付。
(16)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8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7)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75.9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9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8)221010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廉租住房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1.6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9)221010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棚户区改造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727.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95.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结转下年支付。
(20)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农村危房改造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79.42万元,支出决算为611.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结转下年支付。
(21)221010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公共租赁住房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30.8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2)221010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上级下达资金大于我县任务所需资金。
(23)2210108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老旧小区改造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66.73万元,支出决算为466.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4)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66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3.6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7.68万元、津贴补贴167.19万元、奖金13.39万元、绩效工资24.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万元、住房公积金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8万元、奖励金54.98万元;
公用经费13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74万元、邮电费3.64万元、差旅费1.59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劳务费60.29万元、委托业务费4.00万元、工会经费6.92万元、福利费21.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9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派车及修车等逐步规范,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控制支出,对资料不齐全的费用不予报销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派车及修车等逐步规范,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控制支出,对资料不齐全的费用不予报销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开支内容包括:因0事项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未安排相关活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90.49%、决算数同比减少0.04万元,减少1.08%。主要是: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派车及修车等逐步规范,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控制支出,对资料不齐全的费用不予报销费用。截至2021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90.49%。开支内容包括:1.车保险费0.29万元,2.车辆维修费1.73万元,3.车辆油费1.53万元,4.车辆年审费0.1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因为: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控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逐步规范,对不符合接待及资料不齐全的费用不予报销费用。2021年涉及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涉及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0次(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666.18万元,本年支出8666.1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555.67万元,降低0.52%。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2120801科目(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2.36万元,主要是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平塘县聚商公园里项目涉及房屋征收、平塘县玉水停车场建设项目(平塘县“三天广场”市政建设项目)工程、乡镇垃圾转运站项目、黔南自治州烟草公司平塘县分公司土地征收、平塘县玉水停车场建设项目、三棵树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门面还迁安置、2020年度南洲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过度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费、新舟望沙棚改区域B2地块征收资金。
(2)2120802科目(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开发支出、平塘县玉水停车场建设项目(平塘县“三天广场”市政建设项目)工程。
(3)2120803科目(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平塘县玉水停车场建设项目(平塘县“三天广场”市政建设项目)工程。
(4)2120804科目(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平塘县玉水停车场建设项目(平塘县“三天广场”市政建设项目)工程、平塘县横三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89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08.89万元,增长5.37%。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9.74万元、差旅费1.59万元、邮电费3.64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劳务费60.29万元、委托业务费4.00万元、6.92万元、福利费21.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81.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17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5.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价值19.9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78.7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2021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入;预;;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docx

贵公网安备522727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