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平塘县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县住建局

2022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0 11:28:33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按政府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按部门经济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方案、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和县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计划的落实及资金安排。负责审核县直机关和县级(含中央、省、州在我县代管单位)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增量补贴。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预售备案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房屋搬迁)、房屋测绘管理、住宅产业化等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专项维修基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搬迁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综合管理建筑业、村镇建设、城市园林建设、勘察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工程服务业;负责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征收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事宜。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七)负责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的工作。推广应用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交通等建设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筑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整合、行业统计、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和综合信息发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城建档案工作。

(十)监督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建设行业教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和管理小城镇和村庄统一开发、建设技术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住建领域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以及村庄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协调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重建)建设。负责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的初审报批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统计。负责传统村落申报、实施等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7个二级机构:(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二)建筑业管理科,(三)住房建设管理科,(四)城镇建设科,(五)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六)县建筑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技术中心,(七)县市政服务中心。

    三、单位人员构成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核定编制58人(其中机关人员9人、军转干部带编0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机关核定单位行政编制数11人(机关工勤2人),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47人(参公管理0人、管理人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21人、工勤人员1名)。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46人(其中机关人员10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19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按政府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按部门经济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041.5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41.56万元;2022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2041.5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041.56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2年年初预算2041.56万元,相较2021年的2606.36元下降了564.8万元,下降27.67%,主要下降为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资金564.8万元和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总预算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9万元,占总预算2.2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2万元,占总预算数的0.89%;城乡社区支出1916.8万元,占总预算数的93.89%;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总预算数的0%;住房保障支出58.81万元,占总预算2.89%。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041.5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支出2041.56万元,分为:基本支出517.7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0.8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486.98万元);项目支出1523.77万元(其中禁毒工作经费项目1万元,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拆迁服务经费30万元,平塘县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作项目20万元,县城市政路灯电费280万元,城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1167.77万元,有害垃圾贮存中心运行项目经费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维修项目20万元),上级专项经费0万元(为补助专项经费)。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041.5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41.56万元;2022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2041.5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041.5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1.56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17.7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0.8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486.98万);上级专项经费0万元(0专项经费)。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17.78万元。

(一)人员工资486.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0.64万元、津贴补贴70.74万元,绩效工资67.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81.49万元,奖金12.89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3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4.15万元,住房公积金38.81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2.43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30.8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6.3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三)上级专项经费支出0万元(发放补助0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减少(或增长)0%,减少(或增长)原因是今年预算未安排相关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1.1万元相比减少54.5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逐步规范化。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4.1万元相比减少了2.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科学安排逐步规范化。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此项安排。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79.2万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30.8万元,比2021年下降61.11%,下降原因为按相关要求降低了公用经费标准。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6.3万元、差旅费0.5万元、邮电费2.5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37733.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16.82万元、固定资产361.67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13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132.6万元,汽车1辆19.99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09.08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1523.77万元。其中包括禁毒工作经费项目1万元、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费项目30万元、平塘县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作项目20万元、县城市政路灯电费项目280万元,城区环卫外包服务采购项目1167.77万元,有害垃圾贮存中心运行项目经费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维修项目20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或其他类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都已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稿件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