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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2 21: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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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方案、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和县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计划的落实及资金安排。负责审核县直机关和县级(含中央、省、州在我县代管单位)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增量补贴。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预售备案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房屋搬迁)、房屋测绘管理、住宅产业化等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专项维修基金、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搬迁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综合管理建筑业、村镇建设、城市园林建设、勘察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工程服务业;负责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征收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事宜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七)负责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的工作。推广应用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交通等建设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筑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整合、行业统计、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和综合信息发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城建档案工作。

(十)监督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建设行业教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建设地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和管理小城镇和村庄统一开发、建设技术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住建领域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以及村庄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协调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重建)建设负责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的初审报批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统计负责传统村落申报、实施等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十)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下设3个事业机构:分别是1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物业服务科、房地产服务科住房服务科2县建筑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技术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3县市政服务中心,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

三、单位人员构成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核定编制58(其中机关人员9人、军转干部带编0人、工勤人员2),其中机关核定单位行政编制数11人(机关工勤2人),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47人(参公管理0人、管理人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21人、工勤人员1),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47(其中机关人员9人、工勤人员2);离休0人,退休10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一般公共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805.188446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05.188468万元;2020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2805.188446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805.1884468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0年年初预算2805.1884468万元,相较2019年的2230.114632元增加了575.073836万元,增加20.5%,主要增加市政路灯照明费用资金400万元,县城环卫服务外包1139.8936万元、和县城及各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达标排放外包685.12万元,减少了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和减少了2019年平塘县保障性住房县级配套(土地出让金计提)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总预算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93928万元,占总预算1.7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075676万元,占总预算数的0.71%;城乡社区支出2693.131664万元,占总预算数的96%;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总预算数的0%;住房保障支出42.5592万元,占总预算1.51%。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805.188446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支出2805.1884468万元,分为:基本支出570.17486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4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546.174868万元);项目支出2235.0136万元(其中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经费项目10万元,市政路灯照明费用项目400万元,县城环卫服务外包项目1139.8936万元,县城及各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达标排放外包项目685.1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2805.188446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05.1884468万元;2020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2805.188446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805.188446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5.1884468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70.17486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4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546.174868万);上级专项经费0万元(0专项经费)。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70.174868万元。

(一)人员工资546.1748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1748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5.8136万元、津贴补贴177.6048万元,绩效工资76.2098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0万元,奖金13.8178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7567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6.271448万元,住房公积金42.5592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3.82248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2259.0136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8.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70万元,会议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825.0136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34.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三)上级专项经费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没有变化0%,原因是今年预算未安排相关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0.2万元相比减少0.14%,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逐步规范化。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3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0.2万元相比减少0.04%,减少原因是科学管理,控制用车,我局公务车数量减少,运行费用相对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3.5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4万元,比2019年增长2.08%,增原因为增加一个人员经费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8.3万元、差旅费0.5万元、印刷费2万元、公务接待1.2万元、邮电费3.5万元、劳务费4.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80403.724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41.563654万元、固定资产350.893951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128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132.598253万元,汽车119.99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8.2976981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没有变化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2235.0136万元。其中包括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经费项目10万元、市政路灯照明费用项目400万元、县城环卫服务外包项目1139.8936万元、县城及各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达标排放外包项目685.12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都己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0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020年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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