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平塘县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搜集、掌握、分析我县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形势,研究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预案,协助指导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2)负责搜集分析本地区治安防控、矛盾纠纷、重点整治、信访维稳、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掌握辖区内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3)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向镇(乡、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分类转办相关事项,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承担对已办理和省、州交办重要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
(4)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非应急投诉、举报、求助、咨询和建议,接听、受理、处理群众通过“12345民心热线”电话渠道反映的诉求,向县委书记县长报告通过直通交流平台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反映的重要问题及办理情况。
(5)负责综合分析群众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群众信访预测研判工作,编辑重要信访信息;开展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和评估工作,收集整理上报人民群众建议、反映和分析人民群众建议的重要信息和动态;向镇(乡、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通报人民群众来信和建议征集情况;开展有关群众信访调查研究工作。
(6)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跨地区的矛盾纠纷;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7)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对象的,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受理、审批公民有关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指派本中心专职律师或社会律师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受援助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业务,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下设1个事业机构:县群众工作中心(县综治中心);内设3个科室:信访接待室、综合协调室、法律服务室(法律援助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81.4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07.76万元,下降27.69%。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8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7.76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合计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8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9万元,占支出合计63.21%;项目支出103.52万元,占支出合计36.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81.4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07.76万元,下降27.69%。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34万元,下降27.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全年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目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71.64万元,占25.46%;科目2010308信访事务支出103.52万元,占36.79%;科目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74.18万元,占26.36%;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7万元,占4.82%,科目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35万元,占0.12%,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4万元,占0.83%,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5万元,占1.19%,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2.12万元,占4.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77.8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科目20103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71.64万元,支出决算为71.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科目2010308信访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10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科目2010350事业运行。当年预算为74.18万元,支出决算为74.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当年预算为1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科目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科目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为0.34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1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4万元、津贴补贴54.91万元、奖金2.91万元、绩效工资5.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1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7万元;
公用经费1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5万元、邮电费0.99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劳务费1.98万元、福利费1.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32万元,比上年增加1.09万元,增长20.84%,原因是:信访维稳督查次数增多,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2.4%;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8%,比上年减少0.16万元,减少24.89%,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84万元,支出决算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及用车加油。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4)公务接待费预算0.48万元,支出决算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具体是:上级道县督查各项工作及接访事务费用。
(5)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是上级道县督查各项工作及接访事务费用。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3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4万元,增长37.97%,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督查次数增多,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2021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2021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2021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四)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二十五)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已分类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已分类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