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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01 17: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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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1、平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县退役军人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2、县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3拟订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移交符合在平塘县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4、组织指导并参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落实办法并组织落实;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县域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并参与军供服务保障工作;8、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拟订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9、负责县域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上报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10、指导组织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11、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2个事业机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设施纪念管护所内设2个科室:办公室、业务科。

  1. 单位人员构成

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编制6(其中机关行政人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1),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事业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全部为管理人员,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4人;烈士设施管护所核定事业编制2,全部为管理人员,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1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管理人员5)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一般公共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654.283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4.2832万元;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654.283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54.2832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1年年初预算654.2832万元,相较2020年的706.43万元下降了52.1468万元,下降9.3%,主要下降为项目资金52.14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8932万元,占总预算83.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1.49万元,占总预算数的15.5%;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占总预算1.1%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654.283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支出654.2832万元,分为:基本支出96.653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4.4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82.25324万元,);项目支出557.6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654.283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4.2832万元;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654.283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54.283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2832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96.653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4.4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82.25324万元);项目支出557.63万元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96.6532万元。

(一)人员工资82.25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1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286万元、津贴补贴20.394万元,绩效工资32.84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2.8008万元,奖金13.76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4765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7.629372万元,住房公积金6.9588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0.298512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14.4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6.9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5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减少(或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0.4万元相比减少(或增长)0%,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逐步规范化。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减少(或增长)了0%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76万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4.4万元,比2020年增长73%,增长原因为压缩基本建设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6.9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31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8.64万元、固定资产10.88万元、在建工程378.6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万元,汽车00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88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1.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654.2832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2832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96.653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4.4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82.25324万元);项目支出557.63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或其他类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未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1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表.xls


平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3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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