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塘县统计局预算公开
2019年平塘县统计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六、部份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以及标准、方法、统计报表制度,制定全县统计现代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二)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和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测,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管理全县社会经济调查,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及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标准及数据网络。
(六)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资格和职务评聘、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等有关工作。
(七)按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统计局内设3个股级行政机构:办公室、业务科、普查科。下设3个事业机构:平塘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平塘县统计执法队(副科级)和平塘县统计调查中心11个(9镇1乡和1个街道办事处各有设一个调查中心,股级)。纪检监察室: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组长由监察局派驻。
三、单位人员构成
县统计局核定编制38人,机关核定单位行政编制数7人,机关工勤编制1名;下设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30人(平塘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编制5人,平塘县统计执法大队编制5人,派驻乡镇统计调查中心编制20人,均为管理人员)。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机关人员6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1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一般公共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397.9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7.91万元;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397.9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97.91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19年年初预算397.91万元,相较2018年的661.9万元下降了263.99万元,下降39.9%,主要下降为基本支出资金216.26万元和项目支出资金4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0万元,占总预算8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6万元,占总预算8.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29万元,占总预算数的2.84%;住房保障支出22.26万元,占总预算5.59%。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397.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预算支出397.91万元,分为:基本支出307.5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3.5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294.02万元);项目支出90.39万元(其中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建设4.1万元,小康统计监测2.7万元,城乡划分质量检查1.5万元,第四次经济普查25.5万元,城乡居民住户调查40.49万元,贫困乡镇农村住户调查8.0万元,重点服务业调查2.0万元,大数据产业统计调查2.0万元,个体工业、规模以下工业、村居抽样调查1.3万元,畜禽监测调查1.3万元,人口变动抽样调查0.5万元,文化产业调查0.5万元,小微企业调查0.5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397.9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7.91万元;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397.9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97.9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91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5.7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0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52.73万元)。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5.73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294.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07万元、津贴补贴97.66万元,绩效工资44.24万元,奖6.14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2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9.92万元,住房公积金22.26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2.44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13.5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会经费10.01万元、福利费3.49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3.15万元相比减少36.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逐步规范化。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一体化记账指导、四经普指导、督查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5.62万元相比减少25.27%,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5.5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3.5万元,比2018年下降12.9%,下降原因为人员减少。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会经费10.01万元、福利费3.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6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8万元、固定资产138.55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2.65万元,汽车2辆35.96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9.94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90.39万元。其中包括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建设4.1万元,小康统计监测2.7万元,城乡划分质量检查1.5万元,第四次经济普查25.5万元,城乡居民住户调查40.49万元,贫困乡镇农村住户调查8.0万元,重点服务业调查2.0万元,大数据产业统计调查2.0万元,个体工业、规模以下工业、村居抽样调查1.3万元,畜禽监测调查1.3万元,人口变动抽样调查0.5万元,文化产业调查0.5万元,小微企业调查0.5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未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份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