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民宗局主要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积极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加强对民族经费的管理。三是积极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建设和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的培养,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四是加大民族政策的研究力度,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五是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做好民族成分的识别、更改的审核上报工作。六是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信教群众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七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八是支持宗教界爱国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九是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平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下设1个事业机构:为平塘县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心;内设2个科室:办公室和宗教科。
单位人员构成
平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定编制15人(其中机关人员5人、军转干部带编0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机关核定单位行政编制数7人(机关工勤2人),平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下设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8人(参公管理0人/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3人)。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机关人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9人,遗属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一般公共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62.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2.6万元;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162.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62.6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1年年初预算162.6万元,相较2020年的144.36万元增加了18.24万元,增加12.64%,主要增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15.41万元和工资福利支出资金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4万元,占总预算8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2万元,占总预算7.3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88万元,占总预算数的3%;住房保障支出10.26万元,占总预算6.31%。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6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平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支出162.6万元,分为:基本支出142.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9.8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122.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民族工作专项项目15万元,民族团结创建项目2.7万元,宗教事务2万元,禁毒专项工作经费0.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62.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2.6万元;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162.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62.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平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6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42.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9.8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122.8万元)。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42.6万元。
(一)人员工资12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19万元、津贴补贴48.29万元,绩效工资2.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0万元,奖金3.43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8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1.53万元,住房公积金10.26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0.39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19.8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0.56万元相比增长42.86%,增长原因是我单位接待上级部门调研、记者采访以及交流活动增加。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0.47万元相比增长了112.77%,增长原因是我单位本年调研活动增加以及车辆老化需维修,用车频繁。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4.7万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9.8万元,比2020年增长321.28%,增长原因为县级调整人员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合计66.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7万元、固定资产55.01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88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6.16万元,汽车1辆19.9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9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20万元。其中包括民族工作专项项目15万元,民族团结创建项目2.7万元,宗教事务2万元,禁毒专项工作经费0.3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或其他类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未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1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平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4月1日

贵公网安备522727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