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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塘县纪委监委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2 2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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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平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平塘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对县委全面负责。主要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党政机关和乡镇当地组织及其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案件;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机构设在县纪委,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设办公室、干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平塘县举报中心、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行政职能机构。

县委巡察办内设综合科、巡察一科、巡察二科。

县委巡察组内设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

三、单位人员构成

县纪委县监委核定编制95(其中机关人员89人、工勤人员6),其中机关核定单位行政编制数63人(机关工勤6人),县纪委县监委下设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26人(参公管理/管理人员)。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52(其中机关人员45人、工勤人员4);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一般公共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924.0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4.09万元;2020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924.0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4.09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0年平塘县纪委监委年初预算924.09万元,相较2019年的773.5元增加了150.59万元,增加19.47%,主要增加为基本工资资金52.38万元和纪检监察系统涉密局域网建设10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2.14万元,占总预算8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5万元,占总预算3.9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78万元,占总预算数的2.47%;住房保障支出52.93万元,占总预算5.73%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924.0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平塘县纪委监委预算支出924.09万元,分为:基本支出657.7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1.6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616.14万元);项目支出266.35万元(其中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45万元,民生监督专项经费项目20万元,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组经费项目18万元,民生监督特派员经费项目45万元,纪委全委扩大会经费项目5万元,纪检监察系统涉密局域网建设项目106.35万元,扫黑除恶经费项目2万元,县委巡察办经费项目25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924.0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4.09万元;2020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924.0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4.0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平塘县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4.09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657.7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1.6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616.14万)。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657.74万元。

(一)人员工资616.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6.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0.17万元、津贴补贴287.34万元,奖金16.68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2.2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3.90万元,住房公积金52.93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2.85 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41.6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6万元。);

(三)没有上级专项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8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10万元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督查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27万元相比增长3.03%,增长原因是:增加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督查燃料费、维修费。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平塘县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4.4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41.6万元,比2019年增长20.93%,增长原因:2020年检察院转隶人员工作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1.6万元、公务接待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677.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4.75万元、固定资产92.7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万元,汽车410.3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2.41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6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266.35万元。其中包括:

1.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45万元,绩效目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针对扶贫领域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立足源头,因地制宜,建章立制,扎紧制度机制的笼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

2.民生监督专项经费项目20万元,绩效目标: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检查,针对民生领域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立足源头,因地制宜,建章立制,扎紧制度机制的笼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

3.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组经费项目18万元,绩效目标:受理被监督部门检举控告,审查被监督部门干部违反党纪案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作出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等,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4.民生监督特派员经费项目45万元,绩效目标: 强化民生监督员的作用发挥,深入村组开展监督核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对发现的不认真贯彻落实、折扣落实、未落实相关民生项目、资金、涉农物资等情况,坚决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办结一起警示提醒一起;

5.纪委全委扩大会经费项目5万元,绩效目标:传达中央、省、州纪委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6.纪检监察系统涉密局域网建设项目106.35万元,绩效目标:购买第三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承建涉密局域网纪检监察系统,通过保密测评。保障全年无数据泄露情况,确保纪检监察全委数据安全;

7.扫黑除恶经费项目2万元,绩效目标: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8.县委巡察办经费项目25万元绩效目标: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制度作为预防腐败问题的治本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开展单位和村级巡查活动39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0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020年中共平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

中共平塘县纪委

平塘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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