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塘县纪委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情况
二、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中共平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平塘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政府、省监察厅、州政府、州监察委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乡)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党政机关和镇(乡)党的组织及其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镇(乡)政府及其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任命的企事业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五)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廉政教育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勤政教育。
(六)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全县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全县党纪政纪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七)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镇(乡)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镇(乡)政府监察室和部门派驻监察室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各镇(乡)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镇(乡)纪委和监察室领导班子人选,提出派驻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任免和报批;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在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实现对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县级党的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县级人民团体党组、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以及各行政村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遵循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平塘县监察委内设9个行政职能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干部室、教育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下设平塘县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新增巡察办机构。
三、单位人员构成
纪委监察委编制数共有30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6名、工勤编制6人),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公4人、工勤人员4 人);退休11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详见附表
表1: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度部门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表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表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5: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预算情况说明
五、预算情况:
2018年度年初预算4347228.04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3912176.64元,比上年增加435051.40元,比上年增加11.12%。变动原因:1.新增机构(监察委成立),增加监察委工作经费.2.成立巡察办,增加巡察工作经费。
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为4347228.04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为3703054.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117065.5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140.52元,住房保障收入220968.00元,第一至第十一民生监督组经费220000.00元,第一至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费150000.00元,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经费450000.00元,纪委全委扩大会经费100000.00元,民生监督特派员经费457200.00元,监察委工作经费200000.00元,巡察工作经费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
六、三公经费安排说明:
2018“三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三公”经费总额130000.00元,2018年预算数为9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100000.00元,2018年预算数为70000.00元,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加。2018年新增机构,业务工作增加,增加公车出车次数。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0000.00元,2017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加原因为:2018年新增机构,业务工作增加。
三、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0.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纪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平塘县纪委资产总额42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94万元,固定资产142.28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万元,汽车4辆75.02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7.25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04万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252.76万元。其中包括第一至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项目15万元,纪检监察专项项目45万元,纪委全委扩大会项目10万元,第一至第十一民生监督组项目22万元,民生监督特派员劳务报酬项目43.89万元,纪检派驻组统派项目20万元,巡察项目10万元,办案区建设项目73万元,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地方纪检监察办案项目22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或其他类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

贵公网安备522727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