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塘县公安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十一、项目明细表(表11)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案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挥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挥、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保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卫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出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十)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县公安局设内设机构:(一)执法勤务内设机构5个;(二)综合管理机构4个;(三)选设机构2个;(四)监管场所机构3个。派出机构11个:按照行政区划设置,9镇1乡1街道派出所。监管场所机构设置: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三、单位人员构成
平塘县公安局核定编制政法专项编制382人(其中执法勤务机构192人,综合管理机构16人,下设机构26人、选设机构13人、监管场所15人、派出机构114人、森林公安6人)。监管场所卫生所事业编制6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室事业编制6人。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330人(其中行政人员273人、事业人员9人,代管县政府下设应急保障服务中心48人);离休1人,退休52人,遗属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十一、项目明细表(表11)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8826.2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26.23万元;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8826.2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826.23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4年年初预算8826.23万元,相较2023年的8062.45万元增加了763.78万元,增加9.47%,主要增加为人员类支出资金730.68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经费减少15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816.01万元,占总预算8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43万元,占总预算5.71%;卫生健康支出177.81万元,占总预算数的2.01%;住房保障支出328.98万元,占总预算数3.73%。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8826.2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平塘县公安局预算支出8826.23万元,分为:基本支出8268.0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132.50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7135.57万元);项目支出558.16万元(其中武警中队工作经费 42万元,毒品违法犯罪奖励费项目5万元,辅警工作经费30万元,公司刻章费用项目20万元,禁毒办工作经费5万元,禁毒工作经费5万元,警犬生活及训导费项目10万元,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10万元,黔南自治州政法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项目建设经费9.84万元,特殊病房经费项目7.5万元,行政拘留人员生活费项目10万元,阳光工程经费项目5万元,援疆人员艰苦边远津贴0.82万元,公安执法经费项目380万元,强制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10万元,武警中队工作经费(医疗费)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8826.2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26.23万元;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8826.2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826.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平塘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26.23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8268.0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132.50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7135.57万元)。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8268.07万元。
(一)人员经费7135.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9.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26.38万元、津贴补贴2427.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2141.64万元,奖金313.23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9.8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04.13万元,住房公积金328.98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1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06万元,其中:离休费15.33万元,退休费81.47万元,生活补助9.26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1132.50万元,部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93.50万元、水费35.00万元,电费120.00万元,邮电费40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费85.00万元,培训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专用材料费50.00万元,被装购置费50.0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60.00万元,福利费18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80.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00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94.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7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工作逐步规范化。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87.5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各类安全保卫、巡逻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126.95万元相比增长了47.70%,增长原因是平塘县公安局办理案件、安保巡逻、车辆维修等运行费用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940.50万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132.50万元,比2023年增涨了20.41%,增涨原因为2024年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部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93.50万元、水费35.00万元,电费120.00万元,邮电费40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费85.00万元,培训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专用材料费50.00万元,被装购置费50.0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60.00万元,福利费18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80.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00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度,平塘县公安局安排314.52万元用于政府采购项目,分别为公安执法经费项目275万元、武警中队工作经费9.52万元、辅警工作经费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7905.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7.7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434.17万元、在建工程948.7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00.58万元,公共基础设施733.85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为10931.99,其中:房屋构筑物4666.47万元,汽车47辆1065.3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200.13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6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平塘县公安局2024年度项目资金总收入558.16万元。其中包括x警中队工作经费 42万元,毒品违法犯罪奖励费项目5万元,辅警工作经费30万元,公司刻章费用项目20万元,禁毒办工作经费5万元,禁毒工作经费5万元,警犬生活及训导费项目10万元,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10万元,黔南自治州政法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项目建设经费9.84万元,特殊病房经费项目7.5万元,行政拘留人员生活费项目10万元,阳光工程经费项目5万元,援疆人员艰苦边远津贴0.816万元,公安执法经费项目380万元,强制戒毒人员生活费项目10万元,武警中队工作经费(医疗费)8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或其他类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已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4年平塘县公安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2024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平塘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