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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塘县乡村振兴局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31 16: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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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经济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有关扶贫工作、生态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生态移民中长期规划,提出县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生态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指导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方案的实施,牵头组织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3)参加拟订县级扶贫开发相关政策规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4)负责扶贫资金、生态移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和省、州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备案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配合发改局等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搬迁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林业局等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搬迁对象的认定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与项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协调、管理、督查和验收;负责安排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资金及物资,并对扶贫生态移民安置资金及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统筹、协调全县精准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完成建档立卡和制定帮扶措施,维护信息平台的运行和更新。制定“减贫摘帽”规划,完成减贫摘帽目标任务;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移民安置规划,指导和监督移民规划的实施工作。

(6)负责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连片开发工作;组织全县生态移民后期规划和扶持规划的编制、初步审查及报批;组织开展生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和督查;负责有关生态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对违反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7)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的资格审查、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移民扶贫和生态建设工作。

(8)抓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和生态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9)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情况统计调查、贫困监测、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

(10)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境外、县外帮扶平塘县的联系、协调、服务、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组织中央、省、州、县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

(11)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

(12)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责调整

①将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和县扶贫开发局职责整体划入县扶贫办(县移民局)。

②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扶贫办(县移民局)。

(15)经济协作的职责分工

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县工信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区域合作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行政单位1个为平塘县乡村振兴局,局内设2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下设3个事业机构:分别为平塘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平塘县扶贫开发贫困信息监测中心、平塘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服务中心。

三、单位人员构成

我局共计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34人(含事业工勤1人)。设立平塘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5名,其中:管理人员20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工勤人员1名。设立平塘县扶贫开发贫困信息监测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设立平塘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股务中心人员编制4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目前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31人(含事业工勤1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经济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512.9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2.99万元;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512.9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12.99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3年年初预算512.99万元,相较2021年的506.77万元增加了6.22万元,增加1%,主要增加人员经费40.92万元、项目的经费减少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6万元,占总预算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81万元,占总预算数的2.8%;农林水支出429.02万元,占总预算数的83.74%;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占总预算6.46%。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512.9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平塘县乡村振兴局预算支出512.99万元,分为:基本支出432.9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5.2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407.79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其中平塘县乡村振兴部门工作经费项目50万元,平塘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512.9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2.99万元;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512.9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12.9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乡村振兴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99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432.9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5.2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407.79万元);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432.99万元。

(一)人员工资407.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4.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0.77万元、津贴补贴155.69万元、奖金34.3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4.8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4.18万元、住房公积金33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1.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3.06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25.2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1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11.9万元相比下降76.47%,下降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预算有部分接待费2021年未支付完成部分、2023年未预算。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7.9万元相比增加26.58%,增加原因是我局车辆年限在增加车辆维修费用在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25.9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5.2万元,比2021年下降0.7%,下降原因为202年末人数比2021年年末按人数少1人,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4364.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3.96万元、固定资产66.03万元、在建工程9876.34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5.64万元,汽车3辆32.27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8.12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76.9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80万元。其中包括平塘县乡村振兴部门工作经费项目50万元、平塘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未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2023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平塘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平塘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平塘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平塘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xlsx

平塘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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