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经济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十一、项目明细表(表11)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以及安排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核准或审核上报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与县外区域合作交流。研究拟订与县外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建立与周边地区区域合作常态化机制,负责县外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
(九)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县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按规定管理县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等行政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县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组织重要战略、应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提出动用指令并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保障驻县部队军粮供应工作,落实好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承担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工作。
(十二)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管理国家、省、州、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和农副产品调查,组织实施涉案物品、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鉴定认证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组织研究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统筹推进全县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指导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工作,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
(十五)负责牵头编制、实施全县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按规定审批、核准交通、邮政项目。贯彻国家、省、州有关能源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全县能源(煤炭除外、下同)行业管理职能,统筹全县能源开发利用,规划能源重点项目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投资项目;监测全县能源发展情况,指导有关部门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油气长输管道的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管。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负责全县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组织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相关工作;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监测工作。
(十八)负责承接上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考评工作任务;按照推动高质量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负责组织实施我县绩效评价工作;拟定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组织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立足本县发展特色,提出需要省级层面通过高质量评价来重点推进的事项;聚焦本县重点工作,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个性指标;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建立分级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为上级督察督办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重要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提供辅助服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平塘县发改局下设4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平塘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平塘县价格认证中心、平塘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服务中心、平塘县粮油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平塘县发改局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投融资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产业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价格管理科,城镇化科。
三、单位人员构成
平塘县发改局核定编制56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平塘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1人(其中管理人员1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名),平塘县价格认证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人(管理人员编制4名),平塘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管理人员编制6名),平塘县粮油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管理人员编制10名)。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40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1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26人);离休1人,退休27人,遗属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三、部门收入总表(表3)
四、部门支出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经济分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经济分类)(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9)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表10)
十一、项目明细表(表11)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827.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27.11万元;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1827.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27.11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3年年初预算1827.11万元,相较2022年的1136.62万元增加了690.49万元,增加60%,主要增加人员类项目支出347.81万元(相比2022年新增了目标奖207.36万元,其中行政人员目标奖72.58万元,事业人员目标奖134.78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比上年度增加了140.45万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增加了115.71万元,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增加了24.74万元),平塘县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比2022年增加了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49万元,占总预算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5万元,占总预算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15万元,占总预算数的1%;住房保障支出37.41万元,占总预算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0万,占总预算数的19%。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827.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平塘县发改局预算支出1827.11万元,分为:基本支出943.9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8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915.96万元);项目支出883.152万元(其中2023年价格评审监测工作经费项目3.152万元,2023年项目推进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平塘县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500万元,2023年县级储备粮差价补贴35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827.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27.11万元;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1827.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27.1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平塘县发改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7.11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943.9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8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915.96万元)。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943.96万元。
(一)人员工资856.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6.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3万元、津贴补贴173.45万元,奖金333.29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1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9.04万元,住房公积金37.41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2.01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28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8万元)。
(三)上级专项经费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5万元相比减少4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逐步规范化。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6万元相比减少了16%,减少原因是运行费用相对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22.4万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28万元,比2022年增长25%,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其中办公费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80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3.85万元、固定资产100.57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6.38万元,汽车2辆45.5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4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883.15万元。其中2023年价格评审监测工作经费项目3.152万元,2023年项目推进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平塘县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500万元,2023年县级储备粮差价补贴350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其他类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均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2023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