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平塘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门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机制。
(2)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监管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3)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透明度。组织开展预算分析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
(4)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适当规模,保持合理结构,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落实政策性债务相关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5)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进行管理,执行国库集中收缴和支付制度,管好用活国库资金。
(6)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及进口产品核准权,并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监督管理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支监督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及中央、省、州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预算投资分析评审,提高项目预算评审的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9)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对政府捐赠收支进行专户管理。
(10)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政府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办理县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事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企业财务检查和监督及企业各类报表的编审;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办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事务。
(11)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镇(乡、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基层财政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财政奖补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12)按照管理权限,拟定有关财税征管政策及财政税收计划,提出落实财税政策的措施及建议。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财税法规、财经制度的严肃性,促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科学用财。
(13)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4)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和组织全县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管理改革等重大问题的调研。
(15)负责编制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平塘县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加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牌子)、综合科(加挂政府采购科、财政监督检查与绩效评审科、政策法规科牌子)、社会事业发展与行政政法科、经济建设科、农村事业发展科、金融债务科8个处室,下设平塘县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平塘县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平塘县会计管理局、平塘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心4个单位。
独立编制机构数为5个,分别为平塘县财政局、平塘县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平塘县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平塘县会计管理局、平塘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心。
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平塘县财政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包括: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15.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61.3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4.2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1161.3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25万元。与 2020年度相比减少36.44万元,下降2.91%,本年支出减少32.62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经费拨入减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1.3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1.38 万元,占收入合计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6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89万元,占 63.71%;项目支出 421.49万元,占 36.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173.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61.3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与2020年相比,减少20.62万元,下降1.73%,主要是:财政紧张,压缩经费拨款。
2.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1161.38万元,同比减少32.62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压缩经费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3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38万元,增长16.84%。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2020年政府性基金拨款200万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1.84万元,占87.9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5万元,占5.27%;
卫生健康支出22.33万元,占1.92%;
农林水支出8.84万元,占0.76%;
住房保障支出47.12万元,4.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6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38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 100%。其中:
(1)20106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333.31万元, 支出决算为333.31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2)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18.96万元,决算支出为18.96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3)2010607信息化建设。当年预算为107万元,决算支出为107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4)2010650事业运行。当年预算为275.8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8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5)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286.69万元,决算支出为286.69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52.91万元,决算支出52.91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当年预算为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8)2080701行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9)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1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12)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8.84万元,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47.12万元,决算支出为47.12万元,完成2021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7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4万元,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34万元,比上年减少3.41 万元,同比下降31.72%,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出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0.6%,比上年减少0.15万元,降低2.21%,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派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4%,比上年减少3.26万元,降低82.53%,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65万元,支出决算6.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支付过路费。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69万元,支出决算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具体是接待上级检查安排就餐及财政业务洽谈接待。
(四)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9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检查安排就餐及财政业务洽谈接待。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9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5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39.79万元,增长99.33%。主要是: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支出,新进人员增加,2021年驻村干部全部回到单位,经费开支加大。
机关运行经费构成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79.85万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23.39万元,占29.3%;
(2)30205水费0.78万元,0.98%;
(3)30206电费12.95万元,占16.22%;
(4)30207邮电费3.38万元,占4.23%;
(5)30211差旅费3.73万元,占4.67%;
(6)30213维修(护) 费0.81万元,占1.01%;
(7)30216培训费0.37万元,占0.46%;
(8)30217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占0.78%;
(9)30226劳务费3.48万元,占4.36%;
(10)30228工会经费10.18万元,占12.75%;
(11)30229福利费14.71万元,占18.43%;
(12)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万元,占2.3%;
(1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占1.5%;
(14)31002办公设备购置2.41万元,占3.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21.4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2021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2021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2021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四)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二十五)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已分类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已分类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