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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塘县财政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01 15: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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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主要职能
  2. 机构情况
  3. 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机制。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监管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透明度。组织开展预算分析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

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适当规模,保持合理结构,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落实政策性债务相关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进行管理,执行国库集中收缴和支付制度,管好用活国库资金。

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及进口产品核准权,并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监督管理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支监督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及中央、省、州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预算投资分析评审,提高项目预算评审的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对政府捐赠收支进行专户管理。

(十)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政府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办理县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事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企业财务检查和监督及企业各类报表的编审;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办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事务。

(十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镇(乡、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基层财政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财政奖补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十按照管理权限,拟定有关财税征管政策及财政税收计划,提出落实财税政策的措施及建议。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财税法规、财经制度的严肃性,促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科学用财。

(十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和组织全县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管理改革等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负责编制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七)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责调整。

1.将县财政局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2.将县财政局承担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十九)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平塘县财政局下设4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平塘县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平塘县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平塘县会计管理局、平塘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心;内设9个科室:平塘县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行政事业服务科、企业服务科;平塘县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业务科、涉农补贴科;平塘县会计管理局内设综合科、业务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三、单位人员构成

平塘县核定编制72(其中机关人员12人、军转干部带编0人、工勤人员2),其中机关核定单位行政编制数72人(机关工勤2人),平塘县财政局下设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8人(参公管理17人、管理人员41)。目前一共在职实有人数51(其中机关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参公11人、事业管理人员28);离休0人,退休16人,遗属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5

六、一般公共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6

七、“三公”经费情况表 (表7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8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630.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30.11万元;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1630.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630.11万元。

二、预算收支情况增减变化

2021年年初预算1630.11万元,相较2020年的1688.16万元下降了58.05万元,下降3.44%,减少原因为财政紧张,压缩经费。主要下降为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资金5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3.79万元,占总预算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6万元,占总预算3.8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95万元,占总预算数的1.71%;农林水支出30万元,占总预算数的1.84%;住房保障支出45.81万元,占总预算2.81%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630.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平塘县财政局预算支出1630.11万元,分为:基本支出723.0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91.8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631.21万元);项目支出907.1万元(其中财务票据工本费项目20万元,财政素质提升经费项目2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经费项目20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220万元,财政数据公共安全建设费项目60万元,贵州金溢天源公司资本金项目136万元,脱贫攻坚基金公司资本金项目81.1万元,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310万元,涉农资金整合办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上级专项经费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630.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30.11万元;2021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1630.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630.1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平塘县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0.11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321.7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9.6万元,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282.16万);上级专项经费0万元。

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301.14万元。

(一)人员工资335.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7.4万元、津贴补贴113.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73.75万元,奖金7.28万元[含事业人员],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0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2.11万元,住房公积金21.53万元,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0.45万元。  

(二)工作运转经费39.6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2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1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9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

(三)上级专项经费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情况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8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减少100%,减少原因是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打算。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接待及省州县领导、单位来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与上年预算4.4万元相比减少9.09%,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待逐步规范化。

(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6.82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州会议、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费用。与上年预算17万元相比减少了1.06%,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守《政府会计制度》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九、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991.25万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998.9万元,比2020年增长0.77%,增长原因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增加。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49万元、差旅费21.5万元、电费10万元、工会经费9.18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2万元、会议费18.5万元、劳务费6万元、培训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委托业务费303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印刷费22万元、邮电费58万元、咨询费7.5万元、资本金注入217.1万元、租赁费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721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47.64万元、固定资产162.11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68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39.15万元,汽车214.87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02.1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项目资金共收入907.1万元。其中包括财务票据工本费项目20万元、财政素质提升经费项目2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经费项目20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220万元,财政数据公共安全建设费项目60万元,贵州金溢天源公司资本金项目136万元,脱贫攻坚基金公司基本金项目81.1万元,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310万元,涉农资金整合办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以上项目都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没有列为重点项目,未编制预算绩效

五、国有资本经费预算

2021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021年平塘县财政局预算公开表

平塘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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