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平塘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塘县财政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平塘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文字材料
一、平塘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决算结构情况
2.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
1.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及增减变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平塘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格内容见公开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01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01-1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02表
(四)收入决算表 财决03表
(五)支出决算表 财决04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08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09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10表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表 F03表
第一部分
平塘县财政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机制。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监管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透明度。组织开展预算分析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
(四)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适当规模,保持合理结构,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落实政策性债务相关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五)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进行管理,执行国库集中收缴和支付制度,管好用活国库资金。
(六)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及进口产品核准权,并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监督管理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支监督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及中央、省、州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预算投资分析评审,提高项目预算评审的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九)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对政府捐赠收支进行专户管理。
(十)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政府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办理县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事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企业财务检查和监督及企业各类报表的编审;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办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事务。
(十一)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镇(乡、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基层财政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财政奖补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管理权限,拟定有关财税征管政策及财政税收计划,提出落实财税政策的措施及建议。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财税法规、财经制度的严肃性,促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科学用财。
(十三)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和组织全县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管理改革等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五)负责编制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责调整。
1.将县财政局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2.将县财政局承担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十九)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机构设置
第四条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新闻、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职务变动、工资福利管理事务和离退休工作;负责财政系统教育培训,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二)预算科
1.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承担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财源建设和财政收入有关工作。
2.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组织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承担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工作;组织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预算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预算法》的日常监督检查事务。
(三)国库科(加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牌子)
1.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调度与拨付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组织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填报及有关公开;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及国库业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级统发工资事务;负责对代理统发工资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督。
2.承担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参与实施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综合科(加挂政府采购科、财政监督检查与绩效评审科牌子)
1.负责配合做好财政政策研究和重大课题的调研,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贯彻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及彩票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管理具体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相关税政方面的工作;负责财政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财政行政审批及权责清单清理工作。
2.承担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负责本局内部财政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承担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指导政府采购活动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受理县本级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办理县级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事项;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会计事务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及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现代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业发展与行政政法科
1.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2.承担教育、科技、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重大科技等支出;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编制并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并对社会保障预决算按《预算法》进行公开。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六)经济建设科
1.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建设、工业、能源、商贸、粮食、应急、统计、审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预算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对有关涉及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2.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清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盘活国有资产,确保资产保值;负责国有企业财务检查和监督以及各类报表的编审工作;负责企业财务监管事宜;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
(七)农村事业发展科
1.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其他部门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定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支农等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2.负责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县乡财政涉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基层财政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财政奖补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八)金融债务科
负责组织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负责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的监督执行;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的管理及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县级PPP项目的审批、上报工作;统筹管理县本级政府性债务工作,包括风险防范、统计分析、存量及新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测算、审核及拨付县级偿债准备金;负责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监测,再融资债券和新增政府债券的申报、分配及拨付;建立健全全县政府性融资的管理机制,控制债务的举措及规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五条 县财政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
第六条 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编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平塘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文字材料
一、平塘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3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7.9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8.97万元;支出合计1078.91万元;2018年度收入总计7846.64万元,支出7787.68万元,与2018年相比(下文统称:同比)收入总计减少6709.69万元,减少85.51%,支出合计减少6708.77万元,减少86.15%。年末结转结余23.81万元。如图1所示:
1.收入决算结构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7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54万元,占99.8%,同比减少7136.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5万元,占0.2%。如图2所示:
2.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7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69万元,占65.13%;项目支出376.22万元,占34.8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如图3所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度收入预算为1683.4万元,收入决算为1076.54万元,完成预算的64%,决算数同比减少606.86万元,减少156%,主要是:一事一议项目调出外单位实施。
2.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度支出预算为16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91万元,完成预算的64%,决算数同比减少604.49万元,减少156%,主要是:受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91万元,完成预算的64%,决算数同比减少604.49万元,减少15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比重为10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科目2010601行政运行预算为337.56万元,支出决算为337.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31.3%。
科目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科目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科目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支出预算为20.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0%。
科目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预算为71.88万元,支出决算为7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0%。
科目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支出预算为97.42万元,支出决算为9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科目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预算为24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4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3.7%。
科目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59.69万元,增长34.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2.9%,决算数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支出项目增加。
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为53.98万元,支出决算为5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07万元,减少6.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7%,决算数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受到缴费基数调整所致。
科目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03万元,增加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0%,决算数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满足保险资金的需求。
科目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21万元,减少14.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0%,决算数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提供伤残补助金额,有工伤医疗费等。
科目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11万元,减少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0%,决算数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受到生育政策的影响。
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为9.37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04万元,减少2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1%,决算数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成本降低。、
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为1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93万元,增长9.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1%,决算数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医疗费用不断增加。
科目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9.02万元,增加226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0%,决算数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价格变动的调整。
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为45.19万元,支出决算为45.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3.03万元,增加6.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重为0.5%。决算数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702.69万元,支出决算为702.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同比减少100.44万元,减少14.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变动。
1.人员经费66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3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同比减少24.55万元,减少174.1%,决算数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实施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促使“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出预算为35.15万元,支出决算为35.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同比增加17.53万元,增长99.5%。主要是开展检查工作次数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截止2019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维修维护。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涉及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8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72人,主要事项是:接待上级部门开展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同比减少1.6万元,减少45.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整体情况: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同比减少24.55万元,减少174.1%。
机关运行经费构成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35.13万元,包括:办公费17.73万元,电费3.06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3.68万元、租赁费1.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1.2万元、车维护费6.4万元、取暖费0万元,维修费X万元、),比2018年减少24.55万元,减少6.25%。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增加人员经费的养老保险以及公务员通讯补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采购事项:政府采购通用设施设备0万元,占采购支出比重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1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通过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开展的情况下,有效的保障了财政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财政政策业务综合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完成绩效目标中,我单位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做好调整预算。
根据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督察要求,我单位也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开展情况自查,对本单位全面规范绩效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376.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达到1076.54万元,同去年相比减少7136.25万元,减少662.9%;三公经费支出为14.1万元,此项费用评价结果为良好。
因此,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要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同时也要在原来的基础上逐步去完善好绩效指标体系,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 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 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 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第四部分
平塘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格内容见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