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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塘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09 0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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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塘县残疾人联合会单位概况

目录

一、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情况

二、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残联的要求,我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规划和计划。协助政府拟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计划。

    2)维权。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寻求法律保护;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义务;教育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会同各相关单位制定有利于残疾人工作、生活的相关政策,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情况。

    3)组织、宣传。指导乡镇、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指导管理各类残疾人组织,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支持、关心、帮助残疾人,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4)康复。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组织实施聋儿语训、助听器配发、智残儿童训练、肢残人功能训练、残疾人专用轮椅配发、白内障复明手术、假肢装配、精神病人救治等康复工作项目。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开发、供应和服务工作。

    5)就业、扶贫。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展适合残疾人实际情况的各类劳动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个体或组织起来就业,组织残疾人外出务工就业;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项目,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殖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6)扶残助学。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少年儿童的关爱,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帮助有志残疾青年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7)残疾人生活救助。对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残疾人帮助落实临时生活救助;对无法定抚(扶)养人且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的特困残疾人帮助落实定期生活救助。

    8)残疾人文体活动。指导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挥残疾人艺术、体育的特殊作用,增进理解与沟通,为残疾人提供精神食粮。

    9)残疾人公共设施。协助做好市镇残疾人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如残疾人专用厕所、盲人专用盲道等。

10)承担县残工委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塘县残疾人联合会主管全县残疾人事业工作的群众团体机构,正科级单位。下设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及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

三、单位人员构成

根据职责,平塘县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编制3名(配备会领导2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副主任科员1名),。2011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县残疾人联合会工勤编制1名。目前,平塘县残疾人联合会在编人员9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办公室人员1名,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管理人员1名,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大学本科文化程度7人,大专文化程度2人,中共党员6人,平均年龄47岁。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详见附表

表1:2018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2018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总表

、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预算1504908.64元,2018年度年初预算9659910.16元,比上年增加8155001.52元,比上年增长84.4%。变动原因是工资预算及康复中心建设费用增加。

预算收入结构分析:

2018年度总收入为9659910.16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收入为980310.16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为821993.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为44159.76

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为38064.96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76092元),占总收入的10.15%;项目支出收入为8679600.00 元(其中:残疾要人康复工作经费125000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经费60000元,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经费100000元,残疾人扶贫经费300000元,残疾人体育10000元,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84600元,上级补助8000000),占总收入的89.85%

  •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8年平塘县残联部门预算总数为9659910.16元,按照支出明细分类说明分类,基本工资支出29900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4159.76元,住房公积金支出为76092.00元,商品服务支出为40000.00元(其中办公费为6000.00元,印刷费为5500.00元,邮电费6000.00,差旅费为4000.00元,会议费为3500.00元,培训费为3500.00元,劳务费为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000.00,公务接待费5500)。

  • 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三公”经费总额9500.00元,2018年预算数为10500.00元,均为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9.5%增加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加,开展各项业务活动较上年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7.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28.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4).xls

残联2018年预算公开资料(国有资产占用说明、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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