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14:4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新区县行政中心一楼,邮编:558300,电话:0854—72318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坚持以公开信息透明化、公开内容深入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和公开渠道多样化为理念,有条不紊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公开50条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以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认真落实政务系统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透明度。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动态50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领导班子信息、工作动态、预决算信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的采编、选用、审核、签发等流程,严格多级审核,切实做好“三审三校”工作,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的发布主要是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平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开设基本信息、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设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重点领域信息、采购信息等栏目;重点领域信息下设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统计数据、财政资金等栏目,信息报送由专人进行收集,定期在政府网站的专题页面栏目发布,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审核、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政策理解不透。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信息分类不够明确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力度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日常信息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