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7 17: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提示》要求,现公布平塘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商务中心五楼,邮编:558300,电话:0854-72272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塘局交通运输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狠抓落实,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方面作为公开重点,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安全。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平塘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其中行政许可14条,行政处罚55件,行政强制36件,简报信息153条,无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情况,无政策解读稿件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平塘县交通运输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围绕规章制度、工作动态、执法事后公开等方面,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0条,其中行政许可14条,行政处罚55件,行政强制36件,简报信息153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平塘县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办理结果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平塘县交通运输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平塘县交通运输局安排领导专门审核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网站以及内容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及时上报和公布。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网上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网以及单位公众号将本部门有关通知、规定、双随机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现场公开。采用单位信息公开栏、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服务信息现场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法规,熟悉办事程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明确各中心、队、处、室相关负责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三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安排1名同志兼职负责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明确栏目维护责任,确保网站维护工作机制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政务公开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二是以局干部会议为契机,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确保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