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16:3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文昌路平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58300,电话:0854-72317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2022年县政务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立足“2+2”“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重点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办理时限等均全面依法公开。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876425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信息动态、进驻大厅部门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及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2.公开方式: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链接:https://zwfw.guizhou.gov.cn/522727/index.html)、平塘县人民政府网(链接:http://www.gzpt.gov.cn/)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2022年以来,县政务服务中心未收到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继续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充分利用网站及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凡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均要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上传公开。

3.严格规范流程,强化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公开规范管理,统一规范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4.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中心明确专人负责贵州政务服务网的信息发布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和有效。县政务服务中心在贵州政务网(链接:https://zwfw.guizhou.gov.cn/522727/index.html)设有平塘县站点,并集成到平塘县人民政府网政务服务栏目。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以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利用政务大厅LED大屏等作为宣传载体,进行展示宣传,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新形象。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与效率,把政务信息公开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抓好日常管理,保证公开内容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够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还不够、广度还不够。三是宣传力度不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建设,结合行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和内容,使信息平台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中心门户、政务大厅LED大屏、宣传展板等作为宣传载体,将政务服务中心当前重点工作、办事指南、业务办件量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