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30 15:5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2021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新舟路50号,邮编:558300,电话:0854-72305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平塘县执法局主要围绕工作动态、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数53条。其中,工作动态22条、行政处罚5条、政策文件6条,权责清单1条<428项>,其它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平塘县执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信息报送和“三审”发布制度。对局属各大队、分局的信息报送条数、质量、程序提出要求,严格实行“先审后发、三级审核”,定岗定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向正确、客观准确、效果突出。二是按照县政府网站内容设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定期公开部门动态,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单位领导班子等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使权力运行放在“阳光”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更新本部门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及“平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展示执法工作中的热点、亮点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平塘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业务培训情况。及时参加县里相关的业务培训,培训后积极在单位开展集中培训,以达到全局知晓、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89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主动提供公开信息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因单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岗位变动大,工作缺乏连续性、系统性。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一方面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遇到问题及时向上沟通对接,认真听取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提高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