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6:1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2021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后山大道环保大楼七楼,邮编:558300,电话:0854-722272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继续强化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中心发布的信息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

(一)主动公开

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金盆网等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1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大数据重点工作,持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增强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无独立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按照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统一模板格式,建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其中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开设基本信息、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9个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4个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设机关简介、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为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中心副主任陈言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领导,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不断对中心各科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审查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平塘县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其重要性认识存在不足;二是政务信息撰写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凝聚共识,提高工作意识。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写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