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1 18:2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2020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公安局单位联系(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迎宾大道中段115号,邮编:558300,电话:0854-7221671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平塘县公安局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编制、上报、发布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局已形成以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金盆网、 “平塘公安天眼卫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通过这些公众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动态。2020年,通过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0余条,其中金盆网20余条、县政府网站公开107条。二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公开。通过“平塘警方”新浪政务微博、“平塘公安天眼卫士”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及时将新的政策、项目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今年以来共发布287条政务微博、微信28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平塘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领导,建章立制。一是加强组织协调。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个核心,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县局机构、人员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县局专门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重新调整了以县人民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大伟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源松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室,明确专人负责,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2020年,制定了《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公安机关。

2.规范内容,突出重点。今年,我局努力提升网站的服务水平,增强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公众参与和互动交流等方面的功能。除做好局主要职能、最新的工作动态等对外公开,和重要事项及重大决策情况等对内公开工作外,对照县政府下发的县级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核对反馈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涉我局的资源目录进行确认和核减,认真梳理核对,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全面性、规范性。同时,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方面。

3.加强培训,提升素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州公安局、县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同时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有效提升了业务素质。

(四)平台建设。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局网站 “户籍服务”专栏,积极做好双随机检查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公开到网站,推进执法公开透明。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途径,实施信息公开,公开内容逐步实现由一般性公开向实质性公开、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内部公开向社会公开“三个转变”,有效地预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接受公众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领导。以副县长王大伟为第一责任人,警务督察大队具体抓的工作模式,督促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工作督导。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

0

0

行政强制

2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把相关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信息公开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内容的审核,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