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汛期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解决因灾致困群众生产生活难题,我县及时启动紧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依据相关规定,对全县受灾人口和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开展摸底排查,坚持“应救尽救、应纳尽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进行审核认定。本次汛期共核定救助对象42户129人,发放救助资金11580元。
目前资金已通过“一卡通”系统足额精准发放到户,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彭应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