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目录。
一、行政许可
1.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2.拟作出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决定。
3.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4.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许可决定。
5.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二、行政征收
对征收标准或征收额有异议的行政征收决定
三、行政裁决
拟作出的所有权限内行政裁决
四、审核重点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本目录适用于本行业领域上级部门未作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各行业领域已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优先执行本行业领域清单。
平塘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17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