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教育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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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教育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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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教育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指南

学段

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资助范围

是否需申请

申请程序

备注

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贫困幼儿资助
(有名额限制)

500元/生.年

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同等条件下,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

需申请(在就读幼儿园申请)

1.申请:符合资助对象的贫困幼儿家长以书面形式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申请表〔经各级部门盖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3.评审及公示:幼儿园成立由幼儿园负责人或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或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评审,对审核通过的幼儿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4.资金拨付及发放:学校和幼儿园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下拨经费到校,幼儿园收到经费后组织发放(可以现金或打入家长银行账户的方式发放),家长签字确认。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无名额限制)

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标准4元/生.天。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800元/生.年。

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及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就读的儿童(含城乡结合部)。就读于县城幼儿园的低保户(含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低保户)家庭学前教育儿童。

不需申请,但就读幼儿园具备开餐条件

学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保育教育费、学前教育费、取暖费(无名额限制)

根据收费标准免费

学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需提供《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不需申请

开学报名时学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持《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到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教育局下拨资金到幼儿园,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幼儿入园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三免”
(无名额限制)

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不需申请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无名额限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标准4元/生.天。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800元/生.年

就读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县城中小学(开办有食堂)农村户籍学生。

不需申请

寄宿生生活补助(无名额限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就读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作为早、晚餐开餐补助。

需申请(在就读学校申请)

1.申请:学校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学生如实填写);2.审查: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村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受助学生进行审查;3.公示:将初步评审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资助对象要及时核实更正,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4.资金发放: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审定,资助中心将审定人数报教育局校财局管中心划拨资金到学校给予学生享受,学校组织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
(有名额限制)

2000元/生.年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

需申请(在就读学校申请)

1.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将《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3.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通过学生资助卡将资助金发放给学生,学生签字确认。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无名额限制)

1、专项助学金1000 元/生.年2、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3、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在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需申请(在就读学校申请)

1.学生申请: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首次申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或复印件)、学生资助卡原件和复印件、《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3.审核:学校对学生提供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或复印件)进行二维码扫码识别,扫码信息与《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信息一致的纳入资助范围,信息不一致的由县扶贫部门核实,经县扶贫部门在《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复印件上盖章签字确认后,纳入资助范围。首次审核通过的学生,在当期学段内不须再按学年审核,一次受理,全学段有效;4.资助资金补助及发放:学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均按照资助标准直接免除教科费、住宿费、资助标准高于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应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资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向学生收取。扶贫专项助学金由学校通过学生资助卡或银行卡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生签字确认。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无名额限制)

760元/生.年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不需申请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持《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入学报名,按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审核要求进行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免除学费;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持《残疾证》、农村低保学生持《低保证》,农村特困救助学生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入学报名,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残联、民政部门核实,学校根据相关部门核实的情况进行免学费。

县级免学费、免住宿费
(无名额限制)

1.免学费:380元/生.学期。
2.免住宿费:120元/生.学期。

1.本地户籍在校应届学生;2.本地户籍参加高考录取二本以上(含预科)院校的补习生;3.当年参加中考或全州统考成绩排名在我县前300名的外地户籍学生。

不需申请

1.学校根据上报名册核对本地户籍在校应届学生实行免除学费和住宿费;2.本地户籍参加高考录取二本以上(含预科)院校的补习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免除补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3.当年参加中考或全州统考成绩排名在我县前300名的外地户籍学生实行免除学费和住宿费;4.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出资拨付补助学校。

中职教育阶段

国家免学费
(无名额限制)

2000元/生.年

我省户籍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

需申请(在就读学校申请)

1.学生申请:开学一周内,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申请表由学校组织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集中填写,学校按学期进行评审,学生在二、三年级可以不再填写);2.提交材料:申请学生向学校提供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存档;3.组织评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按学期组织进行初审,将初审后的拟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主管资助部门审核后,主管资助部门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的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评审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教育主管财务部门将免学费补助资金划拨至学校,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国家助学金
(无名额限制)

2000元/生.年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

需申请(在就读学校申请)

1.学生申请:开学一周内,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由学校组织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集中填写,学校按学期进行评审,学生在二年级可以不再填写);2.提交材料:申请学生向学校提供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存档;3.组织评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按学期组织进行初审,将初审后的拟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主管资助部门审核后,主管资助部门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的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评审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主管财务部门将国家助学金划拨至学校,学校通过银行将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上,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中职教育阶段

中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无名额限制)

1.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2.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3.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在中职校一、二年级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需申请(在就读学校申请)

1.学生申请: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首次申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或复印件)、学生资助卡原件和复印件、《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3.审核:学校对学生提供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或复印件)进行二维码扫码识别,扫码信息与《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信息一致的纳入资助范围,信息不一致的由县扶贫部门核实,经县扶贫部门在《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复印件上盖章签字确认后,纳入资助范围。首次审核通过的学生,在当期学段内不须再按学年审核,一次受理,全学段有效;4.资助资金补助及发放:学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均按照资助标准直接免除学费、教科费和住宿费,资助标准高于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应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资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向学生收取。扶贫专项助学金由学校通过学生资助卡或银行卡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生签字确认。

大学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金
(名额根据就读高校要求定)

一档:3500元/生.年; 二档:3000元/生.年; 三档:2500元/生.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

需申请

在就读高校按就读申请程序办理。

普通高校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无名额限制)

1、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2、本科免(补助)学费3830元/生.年 3、专科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

在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需申请(就读省内高校的在就读学校申请,就读省外高校的在县教育局申请,就读省外技工学校的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外高校(技工学校)办理程序:1.学生申请: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县级教育部门(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技工学校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首次申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或复印件)、涉农补贴“一卡通”(一折通)原件和复印件、填写经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之后在当期学段内,只须按学年提交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即予以资助,不再提交其他材料;3.审核:资助管理部门对学生提供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或复印件)进行二维码扫码识别,扫码信息与《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信息一致的纳入资助范围,信息不一致的由县扶贫部门核实,经县扶贫部门在《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复印件上盖章签字确认后,纳入资助范围;4.资金发放:在次年春季学期,将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一折通)”一次性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生本人或委托亲属签字确认。

大学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
(名额根据就读高校要求定)

8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需申请(在就读学校申请)

1.申请:学生每年9月30日前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2.评审: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3.发放: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根据就读高校要求定)

5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需申请

1.评审: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2.发放:每年11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
(名额根据就读高校要求定)

1、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年;2、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需申请

1.评审: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2.发放:每年11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大学教育阶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无名额限制)

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生.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生.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区、市、特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及大学在校生。(2)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5)家庭直系亲属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需具备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10)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1)其他贫困家庭;(12)在同等条件下,孤儿、建档立卡户子女优先办理助学贷款;(13)在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需申请(在县教育局申请)。

首贷学生:1.借款学生学在网上注册申请材料2份(注册网址:www.csls.cdb.com.cn),盖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印章,盖章人签字,留办公电话;2.提交材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指在校大学生)复印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高中得到国家助学金不需出具贫困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提供《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出具贫困证明;其他贫困学生到村或街道出具贫困证明;3.办理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签订合同;4.到高校报道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续贷学生:1.学生申请: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在网上申请材料2份(申请表不需盖章);2.提交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其中一人到场签订合同);2.到高校报道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大学教育阶段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有名额限制)

省内院校录取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每人资助1000元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优先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城镇低保户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需申请(向县教育局申请)

1.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自愿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若获得过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可不另外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对未获得过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学生,可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3.评审:就读高中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逐级上报;4.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教育局拨付给就读高中,由高中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银行账户,学生或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社会资助

捐款捐物

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扶贫资助学生、标准不定。

学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获取资助)

需申请

根据资助人慈善机构或(单位)要求的条件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