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述法工作及报送并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推进法制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单位干部学法计划,把法制学习作为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分局党支部和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意识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参加省州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讲座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等,做到持证执法、依法执法、专业执法、高效执法。三是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2023年平塘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以练为战,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掌握环境执法的基本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熟悉污染源企业的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和特征污染物排放规律,提高环境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调查取证方面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源头控制。根据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许可职能已上收州生态环境局审批,分局根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全州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通知 》(黔南环通〔2019〕38号)要求做好参谋,为项目选址及落地提供合理建议及参考意见;积极服务,提前告知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及环评审批流程,主动指导环保建设,加快项目推进;监督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实现网上公示,提升业务透明度。
(三)认真落实法制建设制度
一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已聘请法律顾问,用以解答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并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等活动,并对机构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按照透明、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规定公开范围的环保政务信息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处罚、饮用水水质情况、空气环境质量情况等政务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31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5条、空气环境质量12条、饮用水质情况4条、政策文件7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案件处罚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告知、听证、集体讨论、执法决定等各项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基本做到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采取措施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特别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五)强化排查整治,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一是按照《平塘县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组织人员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医疗机构、加油站、加气站以及爆竹厂等重点行业、重要场所进行了隐患排查。2023年,发现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41条,已整改完成41条,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件,行政罚款金额6.9万元。二是完成网格化监管污染源企业的梳理,建立三重企业清单和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结合现场检查“三三制”工作法,开展网格区企业检查,建立了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限时整改。三是对县辖区内采石场、页岩砖厂、石材加工企业、医院、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在建煤矿等污染源进行检查。2023年,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执法文书16份,立案查处违法事件4件,处罚金额为17.0万元,免于处罚案件2件。四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目前完成抽查企业共74家,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强化环境信访办理。建立信访责任制,建立登记台账,定期和不定期及时梳理排查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和集体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认真办理环境污染投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12369 环保热线、微信平台、政务110、12345便民热线,以及州、县有关部门转来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共54件,均全部办结,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七)强化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低碳日、6.18贵州生态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保知识、生态理念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全面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执法检查、处理信访投诉的同时主动进行普法宣传,并多次组织企业参加生态环境方面的培训,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履行环保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预案启动联动部门组成应急救援组、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等迅速采取措施开展停止供水和启用备用水源、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等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意识,提高了生态环保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加强各部门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联动协调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没有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实施机构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的优势,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增强执法力量,实行互补制度。二是没有将业务与执法有效地结合起来。三是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与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环境执法的设备保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出现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大力开展危险废物、饮用水源保护、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污染企业、信访和举报热点环境问题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用好用足四个配套办法,严格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端设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加强普法学习培训,认真完成普法办年度学法任务,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干部和公众的环境法治观念、参与意识,以及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和履行环保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全社会浓厚的生态环保舆论氛围。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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