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源头控制。根据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许可职能已上收州生态环境局审批,分局根据州局黔南环通〔2019〕38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全州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通知 》要求做好参谋,为项目选址及落地提供合理建议及参考意见;积极服务,提前告知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及环评审批流程,主动指导环保建设,加快项目推进;监督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实现网上公示,提升业务透明度。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保障环境安全。2022年,累计出动人员332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58家(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下达执法文书20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件,共处罚金额为35.25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制定了水、气、土各年度工作方案,《平塘县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平塘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平塘县2022年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平塘县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平塘县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平塘县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平塘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文件,规范生态环境行为,坚决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好。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案件处罚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告知、听证、集体讨论、执法决定等各项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基本做到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采取措施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特别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按照透明、公开原则,认真做好规定公开范围的环保政务信息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处罚、饮用水水质情况、空气环境质量情况等政务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强化环境信访办理。建立信访责任制,建立登记台账,定期和不定期及时梳理排查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和集体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认真办理环境污染投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12369环保热线、微信平台、政务110、12345便民热线,以及州、县有关部门转来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共44件,均全部办结,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把法治学习作为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分局党支部和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自觉意识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参加省州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贵州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执法、依法执法、专业执法、高效执法。
(七)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为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部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二是开展普法工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局分别制定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激发公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没有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实施机构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的优势,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增强执法力量,实行互补制度。二是没有将业务与执法有效地结合起来。三是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与当前的生态环
境形势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执法队伍人员仍然为事业编制。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分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法治思维之弦,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底线原则,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确保了法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形成合力。切实把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全面落实执法领域依法行政等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履职尽责。涉及有关法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均做到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切实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担。
二是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并始终做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及时公示在本部门网站。每年党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三是利用身边的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对于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于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苗头,严厉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确保所有干部职工形成违法违纪必被罚的思想意识,自觉做到依法依规工作生活,在环保系统上下掀起正本清源的法治氛围。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环境执法的设备保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出现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大力开展危险废物、饮用水源保护、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污染企业、信访和举报热点环境问题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用好用足四个配套办法,严格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端设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加强普法学习培训,认真完成普法办年度学法任务,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干部和公众的环境法制观念、参与意识,以及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和履行环保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全社会浓厚的生态环保舆论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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