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牙舟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牙舟镇“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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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牙舟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牙舟镇“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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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室): 

为切实抓好“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相关工作,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牙舟镇“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专班负责统筹推进牙舟镇“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有关工作,协调做好全镇自查自纠、收集线索、开门整治、督促指导等,与镇纪委、镇党政办等部门联动做好正面宣传、负面曝光、组织人事调整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张开亮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顶凤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胜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长:潘凌林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仲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石永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家海 镇财政所所长 

      员:罗   镇纪委副书记

游朝警 镇党政办负责人

   镇应急办主任 

罗绍俊 镇综治办主任 

   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 

曾祥岗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婷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德飞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石正珊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孟秀燕 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刘顶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胜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部门抽调精干同志在镇党政办集中办公。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调整变动的,不再另行下文通知,按成员职务自动匹配更新。 

三、工作机制 

(一)坚持开门整治。通过在镇、村增设意见箱,公开意见热线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大督查力度。镇纪委对各站所(室)、各村推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有关工作进行督导,对收集到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 

(三)正面选树典型。对推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有关工作成效明显的,注重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做法,视情予以通报表扬,并组织新闻媒体正面宣传。

(四)公开通报曝光。将实地督导和核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年终考核负面清单,视情进行内部通报。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被通报和曝光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诫勉谈话、建议组织调整等相应处理。问题严重、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