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盆街道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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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街道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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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平塘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塘县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平食安委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通过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将 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府负总责的规定落实落细,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精准防控。

2022年底前,街道、村(社区)初步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2023年,街道、村(社区)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各项工作机制基本配套完善。通过持续全面深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地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决定成立平塘县金盆街道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政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索   办事处副主任

  冉启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黄龙刚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石小亚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莫居鼎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周冬梅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杨先红  苗二河村挂村领导

杨光国  金盆村挂村领导

李廷相  双江村挂村领导

陆钦磊  新寨村挂村领导

吴海波  吉古村挂村领导

黎秀忠  金龙社区挂社区领导

      员:冯少波  金盆派出所所长

张建英  街道城建办负责人

莫义简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莫荣丽  街道宣旅中心负责人

陈孟国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街道中心校校长

罗黔程  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张建荣  平舟供电所所长

陈文学  街道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由索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文学、朱杰、田浪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负责各类资料收集归档、信息简报及资料上报工作。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省、州、县食安委要求,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属地管理责任六项制度。

(一)贯彻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依据《意见》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详见附件1)和结合我街道实际将全街道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 级。A 级主体原则上包括: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等;B 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风险相对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州级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县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居委、社区级干部包保D 级主体的规定,建立包保责任清单。街道包保干部由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干部担任。村居委、社区包保干部由本级组织相关人员担任。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街道食品安全负总责,是C级主体的总包保负责人,街道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具体C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包保任务,村居委、社区支书主任D级的总包保人,村居委、社区其他干部具体负责D级食品经营主体的包保任务。责任清单详见附件23)

(二)贯彻落实任务清单制度。各级包保干部要严格履职、 落实责任,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相应增加督导频次。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属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解决;职权范围外的,应逐级上报。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督导,现场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45)

(三)贯彻落实督查清单制度。街道督查组由党政办、应急办工作人员组成,采取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督查组按照督查工作任务安排适时开展督查。对下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督查清单见附件6)。

(四)贯彻落实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街道包保干部须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居委、社区级包保干部须同村居委、社区支书主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村居委、社区支书(主任)有包保主体的,须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承诺书要逐级报备。承诺书原则上每年签订1次。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详见附件78)

(五)贯彻落实包保干部工作制度。街道每年至少组织包保干部召开1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村(社区)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向应急办备案。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村(社区)、包保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推进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根据《乡、村责任清单》、《乡、村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推进、全面完成。

(二)强化规矩意识。街道应急办要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违规收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财物、接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三)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属地管理。各村(社区)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严防集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