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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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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黑恶势力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整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一、征集时间

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1.“市霸”等黑恶势力类线索。盘踞在商贸集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敲诈勒索,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线索。

2.恶意索赔类线索。不以生活消费需要为目的,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索要赔偿的行为。

3.强迫消费类线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物业服务、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先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言语及暴力胁迫、纠缠滋扰等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接受不合理付费服务的违法行为。  

4.其他涉黑涉恶关联线索。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违纪违法线索。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0854-7221450

(二)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11楼)。

(三)来访举报:直接至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单位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11楼)。

特此公告。

 

 

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李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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