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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塘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工资保证金退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2 16: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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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黔人社发〔2025〕1号)第十五条规定要求,由平塘县农村城镇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7755360194Q)承建的平塘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30日完工,现该项目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规定进行公示30天。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

如对该项目工人工资支付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证据材料到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公示期满未收到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或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平塘县农村城镇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平塘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电话:0854-7231662

地址:平塘县综治中心二楼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李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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