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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及时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5 1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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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尚有部分单位因各种原因长期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为切实解决该问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的相关单位,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请于2026年12月30日前到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请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抓紧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逾期办理影响自身权益。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电话:0854-7231662

联系地址: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平塘县商务中心信访大楼二楼)

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项目企业名单.xls

工资保证金办理程序 .doc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5日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李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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