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平塘县澎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资格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0 09: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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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澎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经书面审查,实地核查,批准该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现予以公示。
1.申请单位:平塘县澎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梅全斌
3.申请单位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玉水南路三段五号
公示期为7天(即2026年7月30日至8月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854-7231662。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李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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