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 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平塘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整治旅游行业中存在的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助力平塘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一流旅游城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一)无证经营行为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游业务;
2.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2.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或不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4.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
5.旅行社、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或无故甩团、甩客;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
1.以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2.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3.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对旅游行程、服务内容等进行虚假宣传;
5.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反映渠道
1.电话举报:0854-7221665、12345;
2.来信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发送至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邮箱(wtgdl@aliyun.com);
3.来访举报:到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进行现场举报(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东山北路212号)。
四、其他事项
举报信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合同、票据等)。请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可靠,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密承诺: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旅游市场秩序不仅关系着平塘的旅游形象,更直接影响大家的出行体验。欢迎广大群众和游客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监督工作中,一旦发现我县旅游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反馈。
让我们携手共进,全力打造良好形象,让每一位来平塘的游客都能收获一段美好而难忘的旅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