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3·15”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第2期
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食品采购需细心
购买食品时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市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选购,不要贪图方便和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应当查看食物是否新鲜,不要选购腐败变质的食品,随着气温回升,要注意储存温度和条件。
二、网购食品需谨慎
网购食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平台和商家选购。勿点陌生链接。在观看直播购物的过程中,不要被“价格低廉”“秒杀”“数量有限”等煽动性营销氛围影响,谨防冲动消费,付款时注意购物链接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收货时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查看食品名称是否与实际商品一致,避免购买到假冒或误导性产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查看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食品来自正规厂家。
三、餐饮安全莫大意
一是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不在无证的餐饮单位及流动摊贩消费;二是谨慎食用生食、沙拉、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食用来历不明、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食用“野味”等新奇或高风险食物;三是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不暴饮暴食,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主动践行“光盘行动”,倡导餐饮服务文明礼仪,使用公筷、公勺。
在选购食品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凭证,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