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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3·15”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第2期

发布时间:2025-03-14 16: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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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食品采购需细心

购买食品时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市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选购不要贪图方便和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应当查看食物是否新鲜,不要选购腐败变质的食品,随着气温回升,要注意储存温度和条件。

二、网购食品需谨慎

网购食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平台和商家选购。勿点陌生链接。在观看直播购物的过程中,不要被“价格低廉”“秒杀”“数量有限”等煽动性营销氛围影响,谨防冲动消费,付款时注意购物链接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收货时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查看食品名称是否与实际商品一致,避免购买到假冒或误导性产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查看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食品来自正规厂家。

三、餐饮安全莫大意

一是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不在无证的餐饮单位及流动摊贩消费二是谨慎食用生食、沙拉、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食用来历不明、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食用“野味”等新奇或高风险食物;三是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不暴饮暴食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主动践行“光盘行动”倡导餐饮服务文明礼仪,使用公筷、公勺

选购食品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凭证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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