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用地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用地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者密镇福荣村、和平村、拉栗村、幸福村、沙坡村、茂村村、甲青村、六硐村、拉关村;甲茶镇新优村;平舟镇兴民村、拉全村、基哈村、甘寨村、土寨村、董联村、京舟村、龙兴村;金盆街道吉古村;牙舟镇场坝村、命芹村、鸡场村、陈家湾村;掌布镇联合村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548.2588公顷(折合8223.882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乌当(羊昌)至平塘高速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平塘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石润;联系电话:7221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