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纪念“9·18”事变,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增强防空意识、危机意识和超前防范意识,做好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战争空袭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应对能力,加强危机的宣传教育和体验性训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根据省人防办《关于组织全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黔人防通字〔2015〕29号)和州人防办《关于转发贵州省人防办<关于组织全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的通知》(黔南人防通〔2015〕21号)的要求,依据《贵州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办法》(防战字〔2000〕31号)的规定。我县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5在县城区组织实施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为确保试鸣成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报鸣放时间
2015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二、警报鸣放方式
预先警报: 10:00------10:03(警报情况: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 10:06------10:09(警报情况: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
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 10:12--------10:15(警报情况: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平塘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