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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专职人民调解员让纠纷化解更“明白”

发布时间:2024-10-31 1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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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杰是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平舟镇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自2023年1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虚心学习,增强履职本领。作为本地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天然优势,认真研究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始终践行“人民调解员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的初心与使命,调解各类纠纷200余件,参与法治宣传30余次,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勤学善思想办法,增强本领提素质

2024年9月,辖区张某与付某因张某家牛从坡上回家时,窜入付某家中,按照农村习俗,付某要求张某“封红包”表示去除晦气,由于意见分歧过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通杰接到线索后,立即赶往当事人家中了解具体情况,了解后,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出发,耐心沟通、理性分析,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依法、依情、依理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两家恢复原来的友好邻里关系。面对目前形式多变的纠纷类型,张通杰始终保持“活到老,学到老”的学习心态,主动积极参加每季度人民调解员培训、每年度“法律明白人”培训、黔南州乡村法治人才示范培训班等,工作业余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自己学习笔记,不断增强业务本领,提升调解工作能力。工作中,做到调解每起纠纷都形成“一对一”的手写调解工作记录,切实做到思路清晰、方法有效。

二、事无巨细平纠纷,法理入心促和谐

2024年8月,辖区村民田某和陈某因宅基地边界发生纠纷,经过多方协调处理多次均无果,导致两家关系紧张。张通杰接到村调委会指派后,采取“实地查看+分开入户+现场测量”的方式开展,实地查看了争议地情况,分开走访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诉求,进行心理疏导,与村干部座谈深入了解了争议背景及前期调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了矛盾的“症结”,就是双方互不相让,影响双方通行以及对房屋的维护,导致多年关系不和。在双方同意调解的基础上,张通杰组织双方到争议地开展现场调解,陈某愿意让出1.1米作为界限,方便两家通行及房屋维护,现场开展测量,纠纷圆满化解,两家多年的“疙瘩”得以解开。当事人给予了高度认可和赞扬。基层调解工作千头万绪、繁重冗杂,不仅要讲法,还要讲公序良俗,做到情、理、法相融合,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要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让他们感受到你是真正想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人。调处纠纷时要用真情“去和泥”,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来“做脸面”,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心服口服。这是张通杰一年多以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心得。

三、心系群众办实事,为民解忧暖人心

2024年3月,因辖区高速路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建筑污水及垃圾处理不当,导致辖区某村民小组的灌溉蓄水池塘遭受损坏,因意见分歧过大,群众情绪激动,集体进行堵路,影响施工。张通杰接到群众电话求助,立即赶往现场稳控群众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引发集体性事件。他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与群众代表和项目部代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具体原因和诉求,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办事原则,组织开展调解,讲情说法。最后,当地政府、项目部、村调委会集体与群众代表签订修复承诺书。纠纷圆满化解,池塘恢复原来的样子。把平凡的工作当成事业干,把普通的岗位当作阵地守,尽心尽力化解好每一起纠纷,办好群众每一件“小事”,解决好群众每一件“难事”。张通杰说:“这不仅是一名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应该做的,更是一名党员该践行的初心和使命”。在工作中,他任劳任怨,随叫随到,手机7×24小时开启服务,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化解的身影,切实做到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身子向下扑。

山长水阔不辞远,赴汤蹈火不改志。调解工作平凡而琐碎,一年多来,张通杰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力,有的只是一腔热情、一份责任与担当,从邻里纠纷到土地边界纠纷,他始终以“钉钉子”的精神疏民心、解难题、办实事。坚持依法调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尽心尽力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张通杰日常工作笔记

张通杰调解纠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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